魏亮:欲盖弥彰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3-25 13:30
专栏作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本月四日,笔者以《魏亮为何与鸽协唱对台戏?》(副题:魏亮大肆报道无鸽会监赛公棚动机何在?)上传《我爱信鸽网》、《我爱信鸽网》等网站专栏。因事忙到午夜。之后习惯性上网。发现:当天下午魏亮先生在《我爱信鸽网》、《我爱信鸽网》发表妙文《回敬胡长根最新文章》(上网时间21:09:09)。魏先生在此文中称:笔者“看不懂他的文章”(《走进北京玉新公棚(图)》)、并称文末所附该文是“转载”他的“文章全文”等云云。对笔者批评他“大肆报道无鸽会监公棚动机何在?”他辩称:笔者“看不懂他的文章”、什么他所写九点内容是“转达” 了“玉新公棚负责人”“表示、”“想法”;“不是我本人所说”。其意是:所“转达”内容对錯、是非与他无关! 魏亮先生这种辩解能成立吗?显然,是强词夺理、欲盖弥彰。 众所周知,所谓“转载”指在非原作品发表网站,其他网站重新发表该作品,或报刊上刊登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过的作品。而笔者是以它证明“魏亮大肆报道无鸽会监赛公棚” 的证据、以便读者核对,并非转载(该文,文字少、图多未发一幅照片、也实不属转载)。 专栏作家做事应敢作敢当。正如袁民先生在《“专栏作家”的忠诚》中说:专栏作家要绝对忠诚于自己的读者。他还这样指出:我们看到有许多令人啼笑皆非、毫无价值,甚至是误导的文章被推荐。不客气的讲:《走进北京玉新公棚(图)》)一文就属于误导性文章。 魏亮先生作为《我爱信鸽网》的专栏作家,首先不应误导读者。 专栏作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扬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行业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作为《我爱信鸽网》、《我爱信鸽网》专栏作家的魏亮先生在这方面做得如何呢? 正如魏亮先生自评:“行文不太注意文学性和观点性”,“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杂乱 无章”。但,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要考虑文章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要对自己和读者负责! 4月12日北京市信鸽协会发表《关于2012年度北京信鸽协会监赛公棚的公告》宣布北京市只有五家公棚递交了监赛申请并批准监赛。声明:“未按《规定》和《实施意见》办理公棚监赛申报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北京市信鸽协会监赛字样或相似内容对外宣传。” 4月5日北京玉新公棚却发布2012年首届百叶坊杯三关鸽王大奖赛(规程)谎称 “单监督单位:北京市信鸽协会监赛”。 6月1日魏亮先生去该公棚采访、拍照。这次采访报道, 魏亮先生明知该公棚属违规办赛,作为专栏作家有责任、义务规劝该公棚依法、按中鸽协规定履行办赛手续。但魏先生没有这么作。就是连建议也未提一句。涉及此事的原文是:“笔者就网络上的质疑咨询了公棚负责人。他们表示如下”: “坚决遵照中鸽协规定(信鸽竟翔规则与裁判法),即绝对实行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打任何折扣。比赛绝对公正,望广大鸽友参赛并监督全过程。” 请问魏先生:中鸽协制定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不要裁判吗?无相应监赛鸽会委派裁判执裁,是坚决执行《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吗?公然不分是非、不坚持真善美行吗? 对无鸽会监赛的《北京玉新公棚》魏亮先生的“奉劝” 是: “任何鸽业企业都是以赢利为目标,任何参赛者都是以赢钱夺取成绩为目的。因此,鸽企业要做好公棚,赢利与亏损都不应损害参赛鸽友。参赛鸽友应把握好自己。这是笔者的奉劝。” 俗話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请问魏先生:去首次举办公棚赛且无鸽会监赛的公棚参赛没风险吗?你怎么不奉劝鸽友慎重参赛?而且是:首届赛事? 请问魏先生:您为什么不按中囯信鸽协会制定的《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和《北京市信鸽协会关于贯彻〈规定〉的实施意见》奉劝公棚按行业规定办公棚赛?是不懂还是忘了? 这不是有意误导?这不是公开和中囯信鸽协会、北京市信鸽协会唱对台戏又是什么? 请问魏先生:能以《走进北京玉新公棚(图)》所写九点内容是“转达” “玉新公棚负责人” 表示、“想法” 为幌子为自己误导开脱吗? 魏亮 :回敬胡长根最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