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信鸽公棚 > 公棚规程

云南大理九鼎赛鸽中心2015年首届秋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12-10 10:49
云南大理九鼎赛鸽中心2015年首届(秋赛)规程
主办单位:云南大理九鼎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云南大理州鸽会  大理市鸽会  巍山县鸽会 祥云县鸽会  弥渡县鸽会 宾川县鸽会 参赛鸽友代表联合执裁。

无论集鸽多少,竞赛规程不变,奖金保证发放
《本中心杜绝一切协议鸽,查棚后不缴费的一律剪环处理,不转让,不参赛》
一: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云南省信鸽协会制定的《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
2、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现场同步显示,网站实时直播,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由现场执行裁判裁定,查棚、比赛均由以上监赛单位及鸽友代表联合执裁。   
3、预赛报道有效期为放飞当日晚20:00止,决赛报道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20;00止,决赛报道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录取到50%时,剩余名次的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超过50%(含50%)不足录取名额时,剩余名次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若决赛两天无归巢鸽,取消本次比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团体、鸽王奖除外)。
4、赛鸽入棚立即佩戴电子足环,同时将原始足环密封,以保证每一羽参赛鸽接受完全同等的饲养及训练,中心将根据季节及赛鸽状态为赛鸽接种疫苗。
5、预赛前一站训放获得3、33、333名的鸽友,监督预赛集鸽、放飞全过程,预赛获得1、11、111名的鸽友,监督决赛集鸽、放飞全过程,不能到达的可以委派人员参加,中心给予以上鸽友每人500元补助。
6、决赛集鸽均由集鸽裁判逐一读号核对,并采用一次性特制封环,封环如有严重破损或揭开均取消成绩及奖金分配,名次下移。
二: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鸽协或地区认可的2015年统一足环,实名制参赛,假足环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2、参赛鸽龄30-50天的健康幼鸽,拒收正在发生疫情地区的参赛鸽入棚,如境外鸽友欲参加本公棚比赛,每羽收取等值人民币,为辩赛鸽真伪,境外鸽必须统一由中国海关进关,直接送至本中心的境外鸽,一律谢绝。
3、交鸽时间2015年2月1日起至7月30日止,参赛费每羽800元(含150元饲养费),交鸽地点:云南大理九鼎赛鸽中心(弥渡收费站出口往弥渡县城方向4公里处),外地鸽友可将幼鸽托运到昆明机场、昆明火车站、昆明各汽车站、大理机场、大理火车站和大理各汽车站,或途经杭瑞高速公路九鼎山服务区,提前联系我中心及时安排接鸽。
4、交鸽时不收费,10公里查棚后收费,收费一视同仁,谢绝讲价,查棚后必须在15日内交清个人名下所有参赛鸽的参赛费,15日后未缴费的作为弃权鸽处理,不转让、不参赛,经上网公布后由我中心作剪环处理。
5、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予参赛,望广大鸽友监督。
三:比赛时间、地点(南线)
1、预赛:臭水、空距260公里,(5%±)11月上旬。
2、决赛:野象谷、空距380公里,(5%±)11月下旬。
3、预赛前10-150公里不低于20次训放,若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根据天气情况调整,相关信息将在网站公布,和短信通知。
四:奖励方式
1、预赛,取前200名
冠军:15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1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5000元、奖杯一樽。
4-10名各2000元、奖杯各一樽。
11-200名各1000元。
2、决赛、取前500名
冠军:10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5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30000元、奖杯一樽。
4-10名各10000元、奖杯各一樽
11-300名各6000元。
301-500名各5000元。
3、团体奖,取前30名,每组羽数为6-10羽,在决赛1-500名中产生,交鸽时一人、一鸽舍名下交鸽6羽以上(含6羽)就有参加团体资格,10公里查棚后归巢鸽进行编组,鸽主自行编组的在5日内将编组名单传真到本中心,一经编组后不能更改,超过10羽的可分为A、B、C、D等多组,5日后鸽主不分组的由电脑自动分组,每组进奖2羽有资格参加排名,若进奖羽数相同,按决赛名次以第一羽高者列前。
团体冠军:30000元
团体亚军:20000元
团体季军:10000元
4-10名各5000元(1-10名奖杯各一樽)
11-30名各3000元
4、双关鸽王奖,取前10名,以预赛、决赛两关名次之和从小到大排列,若出现相加之和相等,以决赛名次高者列前。
鸽王冠军:15000元
鸽王亚军:10000元
鸽王季军:5000元
4-10名各3000元(1-10名奖杯各一樽) 
五: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处理
1、决赛获奖前500名、鸽王前10名必须参加拍卖,所有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中心,10%作为组织拍卖费用,1-10名起拍价5000元,11-300名2000元,301-500名1000元,流拍的鸽主缴纳起拍价的40%后领回,如15日内鸽主不来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本中心自行处理。
2、涉及奖金及拍卖个人所得税款,由鸽主自行申报缴纳,颁奖拍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事宜
1、参加信鸽公棚比赛是群众体育类文化消费,敬请参赛者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自愿、谨慎参赛,风险自负。
2、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政府相关政策造成比赛及赛鸽损失,一切按上级政府文件服从执行,本中心不负责任何赔偿。
3、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上诉申请,申请仲裁,上诉时须缴纳500元申诉费,胜诉退还,败诉不退,经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定。
4、若决赛归巢达到1000羽,组织加站赛,为不影响赛鸽状态,继续正常家飞,若有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规程到时制定,决赛301-500名只需缴纳起拍价的40%+加站赛费即可,决赛500名以后的归巢鸽必须参加放飞,交费的参加有奖排名,(不交费的为免费训放,参加加站赛综合排名),加站赛综合前100名及加站赛进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前10名奖杯各一樽。
5、迟归鸽在拍卖会当天领取,不能到场的,15日内有中心免费发回各地区代理人。
6、本中心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7、本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大理市滇源路支行、开户名:程绪浪账号6228 4633 4000 3715 415
8、本中心联系人:张天城15348723739  
9、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大理九鼎赛鸽中心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插入表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