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唐山新天地赛鸽公棚首届春季八关鸽王争霸赛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8-07 11:00
2015年河北省唐山新天地赛鸽公棚
首届春季八关鸽王争霸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河北省唐山新天地赛鸽公棚 二、监赛单位:唐山市信鸽协会 协办单位:河北省唐山市恒辉有限公司 三、参赛鸽规定要求 1、2015年春棚实行,本公棚限收总羽数(3200羽)每位鸽友限收二组参赛鸽,收鸽以鸽友实交参赛鸽羽数为准,如鸽友赛鸽不能参赛,经公棚同意可转让第三方参赛,交鸽时先交一羽赛鸽参赛费作为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保证金可转为参赛费。 2、所有参赛幼鸽必须佩戴2014年所属国家、地区正式足环1枚。参赛鸽友须承认本规程。参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合同生效,鸽友交鸽后不能要求公棚中途退鸽,1-6关鸽友必须参加比赛,双方均必须按本规程执行。 3、参赛鸽必须是35-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受。训养期间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本公棚不予赔偿。 四、竞赛项目、比赛时间、比赛距离、比赛地点 竞赛项目:八关赛,鸽王赛、精英杯大奖赛、金鸽杯大奖赛、辉煌杯大奖赛 比赛时间、比赛距离、比赛地点
(1)每人名下限收二组(8羽/组) (2)团体报名参赛条件:凡交鸽8羽方可参加团体赛。 (3)辉煌杯大奖赛报名参赛条件 a、报名鸽友在报名参加首届鸽王争霸赛的同时,有资格报名参加辉煌杯大奖赛(报名费1000元)。 b、报名时间:鸽友交鸽请向公棚申报参加辉煌杯大奖赛,公棚会在网上公布时在报名鸽友名称后面加注*号,*号代表参加辉煌杯大奖赛的赛鸽。 c、获奖鸽友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参赛卡件领取奖金和奖杯。 (4)精英杯大奖赛:凡参赛鸽友均有报名资格,第二关比赛结束后鸽友开始报名至第三关比赛前报名截止,报名不足300羽比赛自动取消。精英杯大奖赛在第三关比赛时同时打响。 (5)金鸽杯大奖赛:凡参赛鸽友均有报名资格,第三关比赛结束后开始鸽友开始报名至第四关比赛前报名截止,报名不足200羽比赛自动取消。金鸽大奖赛在第四关比赛时同时打响。 六、缴费、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1、缴费办法: (1)鸽友交鸽时,请先付保证金3000元,80公里训放结束后开始收费(保证金可转为参赛费,交齐一人名下的所有参赛鸽的参赛费方能进行比赛),参赛费每羽3000元含300元饲养费。(比赛中造成赛鸽丢失公棚不退还参赛费),未交参赛费者公棚有权转让,转让后,赛鸽权属归第三方所有。 (2)第六关比赛结束后,本着鸽友自愿参加原则,在同一名下所有归巢鸽自愿参加7-8关竞赛,每关参赛费每羽各1000元(比赛中造成赛鸽丢失公棚不退还参赛费)。 2、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如下:
七、收鸽时间、地点要求 (1)收鸽时间:2014年7月20日至2014年11月30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2)收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恒辉有限公司院内 (3)本中心负责接机接站,鸽友爱好者交鸽运费一律自理,市内鸽友交鸽公棚上门取鸽(但提前告知公棚)。 八、指定鸽:1-8关均设指定鸽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本公棚规程。 (2)裁判员由信鸽协会和鸽友代表组成,负责集鸽、饲放、监放、成绩审定。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按名次相加排列成绩为准。若计以打印顺序为准。 (3)1至8关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至次日18时止。有效报到期内归巢不足10羽(含10羽),比赛自动取消,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由当关获奖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当关上笼赛鸽均分。比赛期间,如发生其它故障,以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4)三关总鸽王、六关总鸽王、七八关总鸽王及八关总鸽王录取办法按名次相加,名次高者为胜,各关比赛赛鸽超过报到有效期归巢,不能参加鸽王评定。 (5)团体以第三关报到有效期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则按第三关第一羽排列名次为准。(最少2羽以上归巢为团体) (6)《精英杯大奖赛》及《辉煌杯》获奖者在报名鸽友中按第三关先后名次单独计算同时产生。《金鸽大奖赛》获奖者在报名鸽友中按第四关先后名次单独计算同时产生。 (7)第一关结束后至第八关比赛前,本中心正常家飞训放,由于家飞训放造成赛鸽飞失、碰撞等一切意外原因,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十、赛鸽管理 (1)为使赛鸽达到竞翔状态,一关前路训不少于15次。 (2)幼鸽交鸽当日加戴电子足环。在观察棚进行观察,经过观察、整理和接种疫苗后进入大棚。在训放和比赛上笼时,公棚发现电子足环有不灵敏或损坏的,为了鸽友和公棚的共同利益,公棚有权及时更换电子足环。 (3)为对外保密鸽友信息,公棚从集鸽、比赛对外一律显示鸽友姓名、羽色、电子环号(不显示足环号)。 十一、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 (1) 拍卖对象: a、1-3关前10名,三关总鸽王如不再报名参加4-6关比赛,公棚将对未报名奖鸽组织第一次网上拍卖。 b、4-6关前10名,六关总鸽王如不再报名参加7-8关比赛,公棚将对未报名奖鸽组织第二次网上拍卖。 c、7-8关获奖鸽及第八关所有归巢鸽一律参加网上拍卖。 d、拍卖底价由公棚决定,另行公告通知。拍卖所得60%归鸽友,40%归本中心,流拍鸽鸽主以起拍价40%交费领回,否则本公棚自行处理。 (2) 比赛结束后迟归鸽15日内领回,15日后本公棚不再办理迟归鸽的认领工作,请鸽友谅解。 (3) 公棚不再邮寄参赛卡,鸽友凭交款或银行汇款凭证领取奖金及流拍鸽、迟归鸽。外地及国外鸽友参赛鸽返回运费一律自理。 十二、其它说明 (1)鸽友获得奖金和拍卖款请按政府相关规定,个人依法纳税。 (2)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禽流感,政府规定)等,造成停赛,本中心退还参赛费,不退还训养费。如比赛已开始,则只能退还未比赛关次的费用,同时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唐山新天地赛鸽公棚。 汇 款 帐 号: 中 国 工 商 银行 6212260403002538268 王秀杰 中 国 农 业 银行 6228480656101205861 王秀杰 中 国 建 设 银行 6227000180370076476 王秀杰 汇款后请在汇款单上注明申报的鸽主名称和联系电话后传真至本公棚 传真电话:0315-7578086 接鸽电话:15373563833 13582922244
河北省唐山新天地赛鸽公棚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