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春城赛鸽公棚2015年第五届春季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8-13 11:21
辽宁春城赛鸽公棚2015年第五届春季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辽宁春城赛鸽公棚(养殖基地)限收2800羽 预订电话18242719395 一、参赛条件 预定QQ号263598447 1.凡承认本规程的中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在国家及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式足环一枚。 3.参赛鸽必须为25-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新城疫、沙门氏、鸽痘等),参赛鸽已接种疫苗的必须在交鸽时主动说明,交承办单位备案。 4.鸽友将幼鸽交入承办单位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5.参赛鸽入棚当天佩戴电子足环,定期扫描并在网上公布赛鸽存棚情况。 二、交鸽时间及地点 1. 交鸽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11月10日开始收鸽。 2. 交鸽地点:辽宁凌海谢屯乡光辉村南100米处(京沈高速光辉出口西行1000米处) 3. 本地鸽友公棚可预约上门集鸽。外省市鸽友可将赛鸽空运至沈阳桃仙机场、或长途汽车站,需提前通知本公棚,以免误接。(运费自理) 4. 贵宾专线:0416-8462856 图文传真:0416-8463250 5. 联系人:董经理:18242719395 李先生:13998771315 三、 参赛费用 1. 每羽参赛费1000元,参赛鸽主必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100公里训放后,保证金转为参赛费,如遇赛鸽全部丢失,返还保证金。如参赛鸽在2014年10月1日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赛鸽。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五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参赛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 2. 团体赛:每6羽一组。多交参赛鸽可分为A、B、C、D….组。团体在决赛前300名中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同一组别必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获奖羽数相同,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训放100公里结束后鸽友根据羽数同一名下自行编组,并将编组确认单传真至本公棚,电话编组不予受理。未编组和未传真者本公棚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3. 双关鸽王赛:双关鸽王双关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分速高者为胜。 4. 参赛鸽主请在参赛鸽100公里训放结束5日内将参赛费用汇入以下账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注明参赛鸽主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给公棚以便查询。 汇款方式: 户名:董秀芳 工商银行: 6222020708001581386 户名: 董秀芳 农业银行: 6228482200178599514 四、 竞赛项目、距离、时间、奖励办法 1.第一关260公里辽宁昌图 2015年4月下旬取前50名 前3名各发奖杯一尊; 2.第二关460公里吉林长春 2015年5月初取前300名 前10名各发奖杯一尊; 3.如遇恶劣天气、禁飞等情况比赛顺延。 第一关:预赛 260公里
第二关:决赛 460公里
1.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本规程执行中国信鸽协会现行规程。 2. 比赛使用西安科汇电子竞翔系统自动显示和排名,如遇机械故障,由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决定为准。 3. 决赛有效期为首羽归巢后到次日晚18时结束,报到期名额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不包括获奖鸽)。预、决赛如遇不适放飞或意外事情发生,公棚有权调整比赛时间。 4. 参赛鸽在收鸽结束前发生游棚、病亡等情况,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收鸽结束后,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每关中间家飞或训放丢失、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公棚不做任何赔偿。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 比赛结束后在本公棚举行发奖及拍卖会。 2. 决赛获奖鸽前300名、境外归巢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流拍的获奖鸽凭参赛卡向公棚交纳起拍价格的40%领回。起拍价1000元。获奖鸽和拍卖鸽所得奖金的税费由获奖者自理。 3. 迟归鸽50元领回。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不来领取,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由公棚统一处理。所有获奖鸽奖金需凭参赛卡领取。 汽车大奖赛,精英赛章程待定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和补充权属辽宁春城赛鸽公棚。
辽宁春城赛鸽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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