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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东方赛鸽公棚2013年第四届秋季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20
邯郸市东方赛鸽公棚
2013年(第四届)秋季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邯郸市东方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曲周县信鸽协会


一、竞赛项目、时间和空距
第一关 2013年11月上旬(280KM±5%)  郑州南
第二关 2013年11月中旬(480KM±5%)  河南确山
二、参赛条件
1、凡是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赛鸽必须是出生30天-45天的健康幼鸽,并且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3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果交鸽前鸽主自行接种过,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行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三、参赛费用及付费方式
1、每羽参赛鸽收费1000元人民币(其中参赛费850元,饲养管理费150元),120公里归巢按实际存棚交费,同一参赛名下不得单只交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全部参赛鸽,后期归巢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参赛费。本公棚谢绝协议鸽。
2、150元饲养管理费须在交鸽时交清,谢绝赊欠,850元参赛费须在120公里归巢后一周内全部交清(120公里集鸽将在全国各地鸽友推选的代表及信鸽协会,本地鸽友共同监督下进行,逐羽扫描以裁判签字的实际数据为准,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存棚羽数),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棚有权自由处理。
3、参赛鸽在清棚前发生病亡、游棚、丢失等情况,属自然淘汰,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四、交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
2、交鸽地点:曲周县城东1公里(邯郸市东50公里)
电话:0310-8759999 传真:0310-8758898
汇款:
农业银行卡号:6228 4817 2231 2857 111 韩新政
工商银行卡号:6222 0204 0501 7738 569 韩新政
邮政储蓄卡号:6221 8812 7001 4121 882 韩新政
农村信用社:6210 2100 1060 0150 522 韩新政
3、本市鸽友可直接到本公棚交鸽,也可上门交鸽。外地鸽友可在当地代收点交鸽,亦可与公棚联系,如当地无代收点的鸽友,可用汽车、火车、飞机托运,接鸽费用由公棚承揽。鸽友要提前一天通知公棚,以便及时接鸽。
五、录取及奖励方法
总奖金:418.8万元
1、第一关奖励前10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尊。
冠军20000元、亚军15000元、季军10000元、4-100名各2000元。
2、决赛奖励前40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尊
冠军120000元、亚军60000元、季军40000元、4-20名各20000元、21-100名各10000元、101-400名各8000元。
3、团体奖励2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尊
冠军20000元、亚军15000元、季军10000元、4-20名各5000元。
注:团体赛120公里训放后由鸽主或电脑自动分组(非同一鸽主名下不得编组),每8羽为一组,羽数多者分为A、B、C……组,不足8羽没有团体资格,一经分组不可更改。
奖励:以决赛获奖前4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按决赛首羽获奖鸽名次前者为胜。
4、二关鸽王奖励前1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尊
冠军10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6000元、4-10名各5000元。
注: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将决赛赛鸽在二关中的分速相加,总分速高者为胜,如总分速相同,按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六、第一关赛报到有限期至开笼当日19时结束
为保证赛鸽状态,预赛结束后正常家飞。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到次日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归巢获奖名额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七、获奖鸽拍卖及归巢鸽的处理
1、决赛后择日举行颁奖和拍卖,拍卖会前宣布拍卖规则。
2、决赛前400名获奖鸽与境外归巢鸽由本公棚组织拍卖,拍卖收入的80%归鸽主,20%用于拍卖费用。迟归免费领回。
3、未拍出的获奖鸽由鸽主按起拍价的20%交费领回,迟归鸽在拍卖会结束后7日内领回(运费自理),超时不领回的由本公棚自行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本公棚将定期在网上发布赛鸽在舍情况,请进入中国信鸽信息网查询,在本届比赛养、训、赛期间,欢迎鸽友随时到场观摩监督。
2、如遇禽流感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比赛长时延期或终止,可扣除费用后退还参赛费,以保证鸽主利益。
3、如有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理。
4、未尽事宜另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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