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田和堂2013年第三届秋季规程(总奖金:260万)
收鸽时不收费 训放100公里统一缴费
树立山东公棚形象 打造山东品牌公棚
主办单位:山东田和堂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山东省信鸽协会 齐鲁石化信鸽协会 济南市信鸽协会 青岛市信鸽协会 滨州市信鸽协会
协办单位:山东田和农牧有限公司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鸽友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5天-45天鸽龄的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3年正式足环(凡有重大疫情地区的参赛鸽概不接收)。
3、本规程视为双方合同,鸽主将幼鸽交入我赛鸽中心合同即生效。双方应自觉履行本规程条款。
二、参赛费用及相关规定 1、每羽参赛鸽饲养管理费100元,参赛费700元(合计800元),境外鸽参赛收取同等价值人民币(按收款当日汇率计算),检疫、报关费用一切自理。游棚或死亡的参赛鸽在收鸽期内本中心及时通知鸽友补交。
2、探视日期:训放100公里(邀请山东省信鸽协会、各省协会监放)后清棚探视付参赛费,探视日期另行通知。
3、在家飞、训放、预赛-决赛期间,正常强制家飞,丢失或死亡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中心不做任何赔偿。
4、缴完费的鸽友可凭参赛卡和缴费凭据到本中心探视处上手探视,若有伤残退还参赛费。
5、交费、探视时间届时上网通知,未交参赛费者不得上手探视;在探视完一周内未交参赛费的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处理(挑环),决不参加任何训放或比赛,一视同仁,请鸽友谅解。
三、交鸽时间及地点 1、交鸽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收鸽期间本中心24小时为您服务。交鸽鸽主实名制,上网公布,不能随意更改。 2、交鸽地点: 淄博市田和堂赛鸽俱乐部(桓台文化街150号)节假日不休 3、交鸽方式:外地鸽友可以将赛鸽空运至济南机场,也可以通过铁路及长途汽车托运至淄博市车站,须提前通知本中心接鸽。 四、竞赛规程及监督办法 1、本次竞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清棚、预赛、决赛均由省、市鸽协委派裁判现场执裁,同时欢迎鸽友代表监督清棚、预赛、决赛整个过程。
3、在280公里比赛结束后至480公里比赛上笼前时间段内,为强化赛鸽体质需要正常家飞训练。在此期间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于意外损失,公棚不负责赔偿。 4、为强化本中心公平、公正、和透明度,预赛、决赛均有各地鸽友(以地区为单位)选出代表对裁判组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直至本届比赛结束)随车监放。(自愿报名的各地鸽友代表往返路费,日常吃住由本中心承担,另外每人报销100元电话费,以方便向当地鸽友汇报我中心实际情况)。 5、比赛采用中国信鸽协会认可的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大屏幕同步显示,当众公布成绩,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本次比赛成绩由裁判组最终裁决,报到期两天。 6、本次比赛无论收鸽多少,奖金照发。 五、各项比赛时间、地点: 预赛: 280公里(±5%公里) 时间:10月上旬 地点:金乡 决赛: 480公里(±5%公里) 时间:10月中旬 地点:周口 注: 1、以上比赛如遇恶劣天气,相关比赛时间适当调整顺延,即时上网通知。 2、报到截止日期:预赛一天,截止到当日19时止。决赛两天,如当日未报满截止到次日19时。 六、团体赛: 1、同一鸽主名下交鸽凡满10羽的鸽友可以参加团体赛,10羽为一组,多者可分 A、B、C…组。交鸽不满10羽不计团体名次。 2、缴费完毕3日内鸽主将详细分组情况传真或电话通知我中心,以便及时上网公布,已经公布不得更改。没有确认分组的,本中心将按电脑自行分组。 3、团体赛成绩以决赛获奖有效名次计算(最少进入有效名次两羽),多者为胜。遇同等羽数,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团体取前20名。 七、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预赛:取前100名
冠军 5000元
亚军 3000元
季军 2000元
4—100名各 800 元 决赛:取前400名 冠军 80000元
亚军 50000元
季军 30000元
4—50名各 10000元
51—400名各 5000元 团体:取前20名 冠军 20000元 亚军 10000元 3—10名各 5000元 11—20名各 3000元
双关鸽王取前6名
冠军10000元 亚军5000元 3—6名各3000元
(预决赛名次相加数字小者为胜,如遇相同数字,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预、决赛前十名各发精美奖杯一尊 团体前十、双关鸽王前六名,发精美奖杯一尊。 各项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团体奖金除外)。 八、获奖鸽及归巢鸽归属
1、决赛后30天内本中心举行发奖及优胜鸽拍卖会。境外获奖鸽及境外迟归鸽必须参加拍卖,奖金凭参赛卡领取。 2、预赛前10名和决赛获奖鸽全部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公棚,10%为拍卖费用。 3、流拍的赛鸽按起拍价的40%,在7日内由鸽主领回,未获奖的归巢鸽由鸽主在20日内免费领回,逾期不领由本中心自行处理. 4、如需交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理。 九、联系方法及汇款方式 1、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本中心账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及时通知本中心,以便记录,请将汇款凭证保存。
2、本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农行卡:622848 028166 5922 015 田峰光 工商银行卡:622202 160300 4171 997 田峰光 中国邮政储蓄 622188 453001 1428 789 田峰光
3、联系电话:18678100688 传真:0533—8219708
24小时随车接鸽电话:18678100866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田和堂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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