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猛龙赛鸽中心2014年首届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8
云南嵩明猛龙赛鸽中心2014年首届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 云南嵩明海北山庄 承办单位:云南嵩明猛龙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昆明市信鸽协会 一.比赛办法 1.本公棚将严格按照《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云南省信鸽公棚有关规定》查棚比赛,由监赛单位委派裁判员并聘请各地裁判员联合执裁,比赛时欢迎各地鸽友代表随车前往参观比赛开笼过程,相关费用由本公棚支付。 2.本次竟赛制实行伯马制,若比赛报到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3.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保证奖金全额兑现。 4.比赛使用中鸽协批准认可的电子计时系统,统计排名现场同步显示网络直播,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由现场执裁裁判裁定。 5.本公棚拒收任何形式的协议鸽。 二.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鸽协或各地区认可的2013年统一足环,假足环一经发现成绩无效,责任自负,实名制参赛。 2.参赛鸽龄28一60日健康幼鸽。 3.参赛鸽入棚期间公棚统一为每一羽幼鸽接种疫苗,已接种过疫苗的请在交鸽时注明。 4.拒收正在发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或已带疫情的参赛鸽入棚。 5.境外鸽需交纳等值外币、关费、检疫费及运杂费一律自理。 6.交鸽时间:2013年4月10日起至2013年10月止 三.参赛费用 1.每羽收参赛费600元(含饲养费),收费不二价,一视同仁,谢绝讲价。 2.查棚时间:2013年12月下旬,由监赛单位委派裁判查棚,逐羽核对脚环后扫描上笼进行10公里训放,按实际归巢羽数收费,15日内交清参赛费, 15日未交参赛费的鸽主,鸽子由本公棚转让给第三方,转让费每羽600元,受让人名单上网公告以便鸽友认定,鸽子及奖金一律归受让人,原鸽主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汇款交费的鸽友,必须把汇款小票、足环号码、鸽主姓名传真至我公棚,否则出现错误造成的损失由鸽主自负,汇款产生的汇费鸽主自理,不得扣减。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路线:西线。 2.预赛司放地:沙桥境内,空距190公里(±3%),时间2014年3月上旬,报到期一天,放飞当晚20时止。 3.决赛司放地:永平境内,空距350公里(±3%),时间2014年3月中旬,报到期二天,放飞次日晚20时止。 4.预赛前5至120公里训放不少于10次,若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顺延,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1.预赛:取前150名 冠军:20000元 奖杯一樽 亚军:10000元 奖杯一樽 季军:5000元 奖杯一樽 4名—10名:各2000元 奖杯各一樽 11名—150名:各1000元 2.决赛:取前500名 冠军:100000元 奖杯一樽 亚军:50000元 奖杯一樽 季军:30000元 奖杯一樽 4名—10名:各10000元 奖杯各一樽 11名—100名:各6000元 101名—400名:各4000元 401名—500名:各1000元 3.团体:取10名 冠军:20000元 奖杯一樽 亚军:10000元 奖杯一樽 季军:6000元 奖杯一樽 4—10名:各4000元 奖杯各一樽 4.鸽王:取10名 鸽王一位:10000元 奖杯一樽 鸽王二位:8000元 奖杯一樽 鸽王三位:5000元 奖杯一樽 鸽王4—10名 奖杯各一樽 5. 多羽奖:取10名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 8000元 第三名: 6000元 第4—10名:4000元, 六、团体赛 1、在决赛获奖1—400名中产生,取前10名,每组进奖一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排名,10公里查棚后鸽主交费时进行编组,8--10羽一组,交鸽时已交8羽者,查棚后不足8羽的也有团体赛资格,超过10羽的可编成A、B、C、D、E多组,查棚后超过10羽者由鸽主在10日内分组,不分组的将由电脑自动分组。 2、多羽奖在决赛有效报到期内同一个人名下以归巢最多排列。 七、鸽王赛 以预赛,决赛两关名次相加最小数为胜,若出现数字相同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八 、获奖鸽拍卖时间及方法 1.拍卖时间为决赛后一个星期举行,决赛获奖鸽1—400名必须参加拍卖,401—500名不参加拍卖。 2.起拍价:1—100名2000元,101—400名1000元。 3.拍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公棚,10%作为拍卖运作费。 4.流拍鸽,鸽主需交40%领回。 5.未获奖的归巢鸽,拍卖后15日内免费领回,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本公棚自行处理。 6.涉及奖金和拍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行申报。 九、相关事宜及其它 1.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敬请参赛者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自愿参赛。 2.参赛鸽入棚期间病亡,查棚前后家训飞失,训放未归及预赛归巢鸽均需正常家飞如有游棚未归的均视为自然淘汰,本公棚不作任何补偿。 3.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公棚不作任何赔偿。 4.收鸽查棚后羽数超出6000羽收费存棚鸽,超出部份每10羽取1名的名次递增,奖金每羽4000元,递增名次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原定401—500名名次向后顺延。 5.本公棚将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6.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7.为方便各位鸽友及时了解自已的赛鸽,公棚训放、预、决赛全程在线直播。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猛龙赛鸽中心公棚. 云南猛龙赛鸽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