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第二届海南“阳光椰岛杯”秋季越海赛规程
监赛单位:海南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海南阳光椰岛鸽业有限公司
一、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佩带国家或地区鸽协认可的2013
年足环,(注:本公棚相关人员一律不准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8-50天的健康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鸽主将幼鸽交入本公棚后,即视为同意本规程,本规程将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二、收费标准及收鸽时间
1、收鸽从2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如发现游棚或病亡赛鸽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2、本届每羽收费430元,收鸽时每羽先收30元做为收鸽运输费用(鸽子死亡后30元
转做 存棚鸽费用),放63公里“越海”清棚后按实际存棚再收取400元,其中300元
为参赛费全部用作奖金按比例分配发放,100元为训养、奖品等公棚所有一切费用。
三、比赛时间地点及奖项
1、本规程设常规奖项四个:预赛、决赛、团体赛、双关鸽王。附加奖项一个:三关
鸽王指定赛。
2、初赛:放电城镇200公里,时间10月下旬(作为三关指定鸽王的第一关)。
3、预赛:放台山300公里,时间11月中旬。
4、决赛:放东莞500公里,时间11月下旬。
5、双关鸽王:双关鸽王录取前3名,按预赛、决赛双关综合分速从高到低排列。
6、团体赛:同一名下交鸽10羽以上(含10羽)可有一个团体赛的名额,超过10羽则
按A.B.C...分组,交参赛费的同时鸽主自行分组,确定每组赛鸽足环号码,一经上网
确定,不得更改(参赛名称),如鸽主逾期没有分组由电脑自动分组。团体赛只从决赛
获奖鸽中产生,2羽为底线,各组排名以归巢羽数最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该组分
速高者为胜,如单组没有2羽以上归巢(含2羽)由有团体资格的单鸽分速高者为胜。
7、 三关指定鸽王赛:三关指定鸽王录取名额按收费羽数的5%录取,每羽收费200
元收费时间从收取参赛费起到初赛放200公里上笼止,如指定鸽不在第一关“电城镇
站”上笼名单内全额退款。
8、 三关指定录取方式按初赛、预赛、决赛三关综合分速从高到低排列,有效期为开
笼后第二天19点整,如总分速相同时, 则以决赛分速高者为胜,单关在有效时间内归
巢才有资格参加下一关比赛,本赛程不设伯马如决赛无鸽或归巢不报满名额剩余奖金
由决赛指定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注:该表现以3000羽存棚计算,清棚时按实际羽数多一羽总奖金加300元,少一羽总奖金减300元。
注:该表以3000羽存棚计算,决赛录取名额按实际存棚百分之十录取,奖金作相应调整。
如存棚羽数是
羽数
每羽参赛费
每羽/元
总奖金
3000
300
900000
预赛:奖前20名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百分比
冠军(奖杯)
1
3000
3000
0.003333333
亚军(奖杯)
1
2000
2000
0.002222222
季军(奖杯)
1
1000
1000
0.001111111
4-20名
17
500
8500
0.000555556
决赛:奖前300名(按收费羽数百分之一发奖杯)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按百分比分配
冠军
1
60000
60000
0.066666667
亚军
1
30000
30000
0.033333333
季军
1
15000
15000
0.016666667
4-10名
7
8000
56000
0.011111111
11-100
90
4000
360000
0.004444444
101-200
100
2000
200000
0.002222222
201-300
100
1000
100000
0.001111111
双关鸽王:奖前3名 按预赛、决赛双关综合分速从高到低排列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按百分比分配
冠军(奖杯)
1
6000
6000
0.008888888
亚军(奖杯)
1
5000
5000
0.005555556
季军(奖杯)
1
4000
4000
0.003333333
团体赛:奖前8名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按百分比分配
冠军(奖杯)
1
10000
10000
0.011111111
亚军(奖杯)
1
8000
8000
0.008888888
季军(奖杯)
1
6000
6000
0.006666667
4-8名
5
5000
25000
0.005555556
三关指定附加赛:按指定总奖金扣除10%作为组织费用,剩余90%全部作为奖金按比例分配。
名次
指定鸽羽数
500
总奖金
100000
名额
名次奖金/元
名次合计奖金
百分比
冠军 (奖杯)
1
20000
20000
0.2
亚军(奖杯)
1
10000
10000
0.1
季军(奖杯)
1
5000
5000
0.05
4-10名
7
3000
21000
0.03
11-27名
17
2000
34000
0.02
注:参赛奖金及奖品的相关税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四、参赛鸽的管理与意外处理办法:
1、幼鸽进大棚前在隔离棚观察统一接种疫苗(如鸽友已为幼鸽接种疫苗,请在交鸽
时注明),接种疫苗后再观察确认健康鸽方可入棚饲养,拒收病鸽及成年鸽。
2、决赛前将进行不少于10-15次训放,强制家飞与路训中发生失踪病亡鸽视为自然淘
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每次训放情况均及时上网公布。
3、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禽流感、非典、政府禁令等)导致比赛不能进行,
本公棚将全额退还鸽主所交的参赛费。
五、比赛方法及清棚、付款方式:
1、海安清棚站由裁判同鸽友代表一起逐羽扫描上笼,训放海安站63公里(越海)第
五天再次逐羽扫描确认清棚羽数,此时的清棚羽数为实际交费羽数,鸽主必须在7天
内一次性交清同一名下参赛费,否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赛鸽由本公棚处理,
欢迎鸽友到现场参观、指导、监督。
2、比赛有效期为开笼后第二天19点结束,所有训放、比赛成绩将在网上直播公布,以
便鸽主查询,比赛使用安捷电子扫描系统自动计算分速排名,遇分速相同以系统自动
排名为准。若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最终裁决。
3、司放当天无鸽归巢取消本次比赛,奖金(包括团体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在有
效报到期内归巢鸽达不到录取名额的二分之一时,剩余的名次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如归巢鸽羽数超出二分之一达不到录取名额时,剩余决赛的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获奖鸽颁奖及归巢鸽归属:
1、决赛结束后择日开颁奖拍卖大会,请获奖鸽主将赛鸽的血统证书,在拍卖前交到
本棚以便拍卖使用。
2、获奖鸽和双关鸽王及归巢的境外参赛鸽均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 主,40%归
本公棚,公棚开出起拍价,未拍卖出的获奖鸽公棚以起拍价60%回收。
3、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决赛结束后第三天开始办理领取手续。比赛
结束后1个月内不来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本公棚处理。
4、交鸽地点:外地鸽友可将参赛鸽直接空运到海口机场,也可以通过长途汽车托运到
海口,并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
注: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阳光椰岛鸽业有限公司。
5:汇款银行:谭敏 工行 6222022201002260059 谭敏 农行 6228480156050867662
谭敏 邮政 6210 9864 0000 3264 164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传真到公棚以便查收。
联系方式:电话:0898-65775556 15103088860 传真:0898-65891107电子邮箱:tad525@163.com
公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三江镇(省道琼文公路26公里加800米处)。
海南阳光椰岛鸽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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