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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第二届海南“阳光椰岛杯”秋季越海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8
13年第二届海南“阳光椰岛杯”秋季越海赛规程  监赛单位:海南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海南阳光椰岛鸽业有限公司  一、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佩带国家或地区鸽协认可的2013 年足环,(注:本公棚相关人员一律不准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8-50天的健康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鸽主将幼鸽交入本公棚后,即视为同意本规程,本规程将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二、收费标准及收鸽时间 1、收鸽从2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如发现游棚或病亡赛鸽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2、本届每羽收费430元,收鸽时每羽先收30元做为收鸽运输费用(鸽子死亡后30元 转做 存棚鸽费用),放63公里“越海”清棚后按实际存棚再收取400元,其中300元 为参赛费全部用作奖金按比例分配发放,100元为训养、奖品等公棚所有一切费用。  三、比赛时间地点及奖项 1、本规程设常规奖项四个:预赛、决赛、团体赛、双关鸽王。附加奖项一个:三关 鸽王指定赛。  2、初赛:放电城镇200公里,时间10月下旬(作为三关指定鸽王的第一关)。 3、预赛:放台山300公里,时间11月中旬。 4、决赛:放东莞500公里,时间11月下旬。 5、双关鸽王:双关鸽王录取前3名,按预赛、决赛双关综合分速从高到低排列。 6、团体赛:同一名下交鸽10羽以上(含10羽)可有一个团体赛的名额,超过10羽则 按A.B.C...分组,交参赛费的同时鸽主自行分组,确定每组赛鸽足环号码,一经上网  确定,不得更改(参赛名称),如鸽主逾期没有分组由电脑自动分组。团体赛只从决赛  获奖鸽中产生,2羽为底线,各组排名以归巢羽数最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该组分  速高者为胜,如单组没有2羽以上归巢(含2羽)由有团体资格的单鸽分速高者为胜。  7、 三关指定鸽王赛:三关指定鸽王录取名额按收费羽数的5%录取,每羽收费200 元收费时间从收取参赛费起到初赛放200公里上笼止,如指定鸽不在第一关“电城镇  站”上笼名单内全额退款。  8、 三关指定录取方式按初赛、预赛、决赛三关综合分速从高到低排列,有效期为开 笼后第二天19点整,如总分速相同时, 则以决赛分速高者为胜,单关在有效时间内归  巢才有资格参加下一关比赛,本赛程不设伯马如决赛无鸽或归巢不报满名额剩余奖金  由决赛指定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注:该表现以3000羽存棚计算,清棚时按实际羽数多一羽总奖金加300元,少一羽总奖金减300元。  注:该表以3000羽存棚计算,决赛录取名额按实际存棚百分之十录取,奖金作相应调整。 如存棚羽数是 羽数 每羽参赛费 每羽/元 总奖金 3000 300 900000    预赛:奖前20名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百分比 冠军(奖杯) 1 3000 3000 0.003333333 亚军(奖杯) 1 2000 2000 0.002222222 季军(奖杯) 1 1000 1000 0.001111111 4-20名 17 500 8500 0.000555556   决赛:奖前300名(按收费羽数百分之一发奖杯)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按百分比分配 冠军  1 60000 60000 0.066666667 亚军 1 30000 30000 0.033333333 季军 1 15000 15000 0.016666667 4-10名 7 8000 56000 0.011111111 11-100 90 4000 360000 0.004444444 101-200 100 2000 200000 0.002222222 201-300 100 1000 100000 0.001111111   双关鸽王:奖前3名  按预赛、决赛双关综合分速从高到低排列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按百分比分配 冠军(奖杯) 1 6000 6000 0.008888888 亚军(奖杯) 1 5000 5000 0.005555556 季军(奖杯) 1 4000 4000 0.003333333   团体赛:奖前8名 名次 名额 名次奖金 合计奖金 按百分比分配 冠军(奖杯) 1 10000 10000 0.011111111 亚军(奖杯) 1 8000 8000 0.008888888 季军(奖杯) 1 6000 6000 0.006666667 4-8名 5 5000 25000 0.005555556    三关指定附加赛:按指定总奖金扣除10%作为组织费用,剩余90%全部作为奖金按比例分配。 名次 指定鸽羽数 500 总奖金 100000 名额 名次奖金/元 名次合计奖金 百分比 冠军 (奖杯) 1 20000 20000 0.2 亚军(奖杯) 1 10000 10000 0.1 季军(奖杯) 1 5000 5000 0.05 4-10名 7 3000 21000 0.03 11-27名 17 2000 34000 0.02  注:参赛奖金及奖品的相关税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四、参赛鸽的管理与意外处理办法: 1、幼鸽进大棚前在隔离棚观察统一接种疫苗(如鸽友已为幼鸽接种疫苗,请在交鸽 时注明),接种疫苗后再观察确认健康鸽方可入棚饲养,拒收病鸽及成年鸽。  2、决赛前将进行不少于10-15次训放,强制家飞与路训中发生失踪病亡鸽视为自然淘 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每次训放情况均及时上网公布。  3、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禽流感、非典、政府禁令等)导致比赛不能进行, 本公棚将全额退还鸽主所交的参赛费。  五、比赛方法及清棚、付款方式: 1、海安清棚站由裁判同鸽友代表一起逐羽扫描上笼,训放海安站63公里(越海)第 五天再次逐羽扫描确认清棚羽数,此时的清棚羽数为实际交费羽数,鸽主必须在7天  内一次性交清同一名下参赛费,否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赛鸽由本公棚处理,  欢迎鸽友到现场参观、指导、监督。  2、比赛有效期为开笼后第二天19点结束,所有训放、比赛成绩将在网上直播公布,以 便鸽主查询,比赛使用安捷电子扫描系统自动计算分速排名,遇分速相同以系统自动  排名为准。若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最终裁决。  3、司放当天无鸽归巢取消本次比赛,奖金(包括团体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在有 效报到期内归巢鸽达不到录取名额的二分之一时,剩余的名次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如归巢鸽羽数超出二分之一达不到录取名额时,剩余决赛的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获奖鸽颁奖及归巢鸽归属: 1、决赛结束后择日开颁奖拍卖大会,请获奖鸽主将赛鸽的血统证书,在拍卖前交到 本棚以便拍卖使用。  2、获奖鸽和双关鸽王及归巢的境外参赛鸽均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 主,40%归 本公棚,公棚开出起拍价,未拍卖出的获奖鸽公棚以起拍价60%回收。  3、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决赛结束后第三天开始办理领取手续。比赛 结束后1个月内不来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本公棚处理。  4、交鸽地点:外地鸽友可将参赛鸽直接空运到海口机场,也可以通过长途汽车托运到 海口,并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  注: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阳光椰岛鸽业有限公司。  5:汇款银行:谭敏 工行 6222022201002260059 谭敏 农行 6228480156050867662 谭敏 邮政 6210 9864 0000 3264 164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传真到公棚以便查收。   联系方式:电话:0898-65775556 15103088860 传真:0898-65891107电子邮箱:tad525@163.com  公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三江镇(省道琼文公路26公里加800米处)。                                     海南阳光椰岛鸽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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