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名洋公棚2014年春季第八届竞翔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6
1.参赛鸽必须是25天--35天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3年 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鸽友将幼鸽交入承办单位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 元参赛费。 2.参赛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未交参赛费的赛鸽全部清除处 理。 3.100公里训放届时将聘请裁判及鸽友代表监督训放全部过程,参赛鸽主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公 棚将予以补助,预,决赛由裁判及鸽友代表共同监赛。
三.竞赛项目 分,决赛前600名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名次在先者胜。两羽为底限.训放100 公里后参加大.小团体赛编组,一经确认,不得任意更改,如过期不编者按电脑程序自动编 组。 剩余名次的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团体除外)。 四.交鸽时间、地点: 交鸽时间:2013年6月1日——2013年10月30日 收鸽地点:鞍山市海城腾鳌经济开发区王铁村 联系电话:0412-8910122 13604228117 传 真:0412-8910383 中国邮政储蓄 62218 8223 20008 01660 王凤金 五、奖金分配 冠军 3000元 第4—100名各800元 2.2014年春季480公里决赛录取60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 80000 元 第 4 --- 10名 各10000 元 第 11 - 300名 各 5000 元 第 301 - 500名 各 3000 元 3. 大团体赛录取5名,前五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 50000元 第4—-5名各10000元
4. 小团体赛录取2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樽。 5. 两关鸽王赛(预赛.决赛.按名次相加,得数小者为胜)录取10名,各发奖杯一樽。 1--10名 各5000元 六.其他事项 1.决赛结束5日进行拍卖,决赛前400名,及预赛前10名,鸽王前10名,流拍鸽交拍卖底价的40% 领回,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承办单位,401至600名交200元领回归巢鸽在拍卖后8日内; 交50元领回,鸽主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2.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4.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名洋公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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