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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志华赛鸽中心2014年第八届秋季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3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2014年第八届秋季竞赛规程

 


总奖金303万元(含奖品)

参赛费500元 饲养费100元交鸽时不收饲养费

主办单位:贵州志华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信鸽协会


本届赛事设汽车赛、预赛、决赛、 团体奖、鸽王奖、多羽奖,无论集鸽羽数多少比赛正常举行,保证奖金全部兑现。训放20公里后交费。

本中心开户银行:

农 行 户名: 张达志 账号:9559 9811 9033 3266 813

工 行 户名: 张达志 账号:6222 0024 0210 1185 957

建 行 户名: 张达志 账号:4367 4271 0003 0325 098

信用社户名: 张达志 账号:6228 9300 0100 4080 226


一、竞赛项目、竞赛时间、竞赛距离:

1
、汽车赛、预  赛:2014 9月上旬,200公里(贵州安龙)

2
、决  赛:2014 9月中旬,400公里(云南石林)

3
、附加赛:20149月下旬,420公里(云南石林)

4
、若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根据天气顺延、调整,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

5
、团体奖:参赛鸽每交6羽为一组。鸽主有多组团体奖资格的按ABCD依次编组,以此类推。为公平起见,训放80公里后进行团体分组,一周之内必须完成分组并通知本中心;鸽主没有按时分组的,将由电脑自动分组。确定组别后即上网公布。团体奖分组名单一经公布后不得更改。团体奖的获奖鸽在决赛前400名内,按两羽以上多者为胜,获奖羽数相同的,以第一羽成绩鸽排列名次高者为胜。


6

、鸽王奖:单羽赛鸽以预赛、决赛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注:不参加汽车赛的不排鸽王奖)

7
、多羽奖:交鸽20羽(含20羽)方有资格参加多羽奖。在决赛获奖鸽前400名中产生,同一参赛鸽主名下以羽数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快者列前。

二、奖金分配和录取名次:

1
、汽车赛:取10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80000元价值的汽车壹辆(或等值现金)。

亚军:30000元

季军:10000元


4-10
4000元

11-100
名 各1000元

2
、预赛: 取10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2000元

4-100
名各600元

3
、决赛:取401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第401名为幸运奖)。

冠军:120000元

亚军:60000元

季军:30000元

4-10
名各12000元

11-100
名各10000元

101-400
名 各4000元

401 666元

4
、团体奖:取10名  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0元
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
4-10名:各2000元

5
、鸽王奖:取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8000
第二名:5000元
第三名:3000元

6
、多羽奖:取3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8000元
第二名:5000元
第三名:3000元


三、 参赛条件:

1
、凡认可本规程的赛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参赛鸽主与本中心合同成立、生效。双方须共同遵守。交鸽时鸽主必须填写参赛鸽主名称和联系电话。

2
、参赛鸽必须是30天至50天鸽龄的健康幼鸽,幼鸽必须配带一枚所属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式足环。

3
、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本中心拒收病鸽,若在观察期间出现病情,本中心将通知鸽主无条件退回(其病鸽死、残由鸽主负责)。

4
、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参加本赛鸽中心比赛。

5
、本中心在正式收鸽时将总奖金存入银行。

四、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
、参赛鸽每羽收费600元(其中含参赛费500元、饲养费100元)。以训放20公里后裁判查棚清单为依据,在查棚后10日内交清同一名下的参赛费和饲养费。谢绝协议鸽,收费不二价。查棚后愿意参加汽车大奖赛的赛鸽,每羽另交参赛费150元,如该羽赛鸽未上笼,退回该指定鸽汽车大奖赛参赛费。

2
、正式收鸽时间:201421531节假日不休息。

3
、 交鸽地点:

1)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联系电话:0851-4748158 
                       
接鸽电话:15599156795
2)贵阳市博爱路88[鸽具经营部]。联系人:张达英 135119513280851-5814157
3)外地鸽友可将赛鸽空运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或托运至贵阳火车站、贵阳各客车站。托运时,请提前通知本赛鸽中心,运费鸽主自行承担。
4)贵阳市及周边地区(20公里以内)参赛者交鸽6羽以上,可提前预约。本中心派人上门收鸽。

本中心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http://gzzh.chinaxinge.com

五、竞赛办法:

1
、本规程规定之外的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
训放20公里, 由监赛单位派裁判逐羽扫描上笼监放,三天后进行清棚。并及时上网公布清棚的实际羽数。在清棚后的10日内,参赛鸽主必须按实际存棚羽数交清个人名下赛鸽的参赛费、饲养费,已缴费的赛鸽方有资格参加比赛。如鸽主参赛鸽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未交费赛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弃权鸽可由第三方人认购、并可编入认购人的团队。原鸽主不得对弃权鸽提出任何异议,其比赛成绩、奖金、拍卖收入等,均属第三方认购人所有。

3
、训放不少于10站,比赛由监赛单位派裁判组进行验鸽、装运、监裁、监放、成绩审定等一系列工作。

4
、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若电子显示屏出现故障,以电子扫描和电脑排定名次为准;如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由本次比赛监赛单位裁判组确认。一经对比赛取消,奖金上笼鸽均分。决赛赛鸽均加贴密封环,如比赛归巢时,密封环被人为开启或破损、成绩无效。

5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本中心有大型电子显视频供现场观看并及时上传网上。

6
、汽车赛和预赛同时进行,归巢有效期为放飞当日20时结束。
如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有效期内的归巢鸽均分;如放飞后当日20时内无归巢鸽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7、决赛归巢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鸽归巢后至次日20时之内为有效。 如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满100羽时,剩余名次的奖金(不包括团体、鸽王、多羽奖)由参加决赛的赛鸽均分; 如有效期内获奖名次超过100羽(含100羽)时,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8、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预赛前一站训放的7名、77名、777名参加预赛的随车监放;再由预赛的7名、77名、777名参加决赛的随车监放。每人补助人民币300元(以上名次人员如本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参加)。决赛再请当地鸽协配合现场监放。

 

9、如决赛有效期内(除决赛获奖鸽外)归巢达500羽以上,本中心将资助10万组织附加赛。前1-400名自愿参加附加赛,第401名及以后归巢鸽必须参加附加赛。具体规程另出。


六、赛鸽意外损失处理办法:

1
、本中心收鸽结束后即在网上公布入棚鸽名单,请鸽主核对。不提出异议,视为入棚赛鸽名单无误。

2
、清棚前、后,家飞、训放、赛鸽飞失,属于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

3
、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禽流感、非典、政府禁令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赛事不能正常进行,本中心将按清棚时的鸽主存棚赛鸽羽数退还已交参赛费(不含饲养费),本次赛事自动取消,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七、 赛鸽的拍卖及处理办法:

1
、决赛后,择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展拍会。请获奖鸽主准备好血统书在拍卖前交本中心。1-400名获奖鸽、境外迟归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为拍卖会费用。如以上获奖鸽流拍,由公棚与鸽主协商处理。迟归鸽凭参赛卡,在拍卖会后一周内免费领取,逾期无人认领的由中心自行处理。

 

2、获奖的奖金及拍卖所得收益应缴税费由鸽主自行缴纳。,

3、对比赛成绩、名次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申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4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以诚信为本,本中心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贵州志华赛鸽中心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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