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十二届)669万元三关赛既团体大奖赛竞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3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2014年(第二十二届)669万元三关赛既团体大奖赛竞赛规程 监赛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比赛执行中鸽协《中国信鸽公棚赛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中鸽协制定的《云南省信鸽运动公棚暂行规定》查棚、比赛由云南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无论集多少均按此规程比赛颁奖,若本届存棚缴费鸽超过5500羽,每增加8羽,增加一名决赛获奖名额,奖金:10000元。比赛报到期内未报满名次,剩余奖金由参加该项比赛上笼鸽均分。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排名,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按《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一、参赛条件: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2014年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统一足环或所在地区认可的足环,假足环成绩无效,责任参赛者自负,实名制参赛。 1、凡承认本规程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鸽龄28——45天的健康幼鸽。 3、入鸽期间中心将为每羽幼鸽接种疫苗,若已种疫苗需告知本中心。 二、交鸽时间: 2014年2月10日至6月30日,中心在昆明机场,火车南站,昆明各客运站接鸽,请事前电话通知。 三、参赛费用: 每羽参赛费1500元(含饲养费200元),参赛费在裁判查棚后,按10公里训放归巢鸽数缴费,自中心通知缴费之日起十五天内结清,不交参赛费的鸽主将放弃鸽子的所有权,由鸽友认购参赛,认购者需缴纳全额参赛费1500元,该鸽及鸽所获一切,均属认购者。 同一鸽友名下入鸽数满8羽或8羽以上,即获得团体赛参赛资格,110公里训放结束后编组。 四、奖金: 比赛分三关赛和团体大奖赛:热身赛、预赛、决赛、三关综合鸽王奖、团体奖。 第一关:红岩坡热身赛 2014年10月下旬红岩坡境内(236公里±5%)设奖100名,1—3名发奖杯各一尊。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5000元 4—10名各3000元 11--100名:各1000元 第二关:永平预赛 预赛2014年11月上旬永平境内(300公里±5%)设奖200名,1—3名发奖杯各一尊。 冠军:30000元 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 4—10名:各5000元 11—200名:各1000元 第三关:芒市决赛 决赛2014年11月中下旬芒市境内(416公里正负5%)设奖500名或500名以上,1—10名各发奖杯一尊 冠军:300000元 亚军:150000元 季军:70000元 4—10名:各30000元 11—20名:各20000元 21—500名:各10000元 501-N名:各10000元 五、鸽王奖: 鸽王奖设三名,各奖奖杯一尊。 鸽王冠军:20000元 亚、季军:各10000元 评奖办法:同一羽参赛鸽必须在三关单鸽赛中全部入围获奖,以三关名次相加除以3,最小数者为胜,若出现分值相同,以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六、团体大奖赛 设奖30名,1-10名各奖奖杯一尊,奖项如下: 冠军:100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30000元 4—10名:各15000元 11—30名:各10000元 评奖办法: 1、编组:预计10月中上旬第二次110公里训放结束后的归巢鸽在5日内组织编组,以交鸽时同一人、同一团队、同一鸽舍名下具备参赛资格(入鸽8羽或8羽以上)的鸽友进行编组,不在同一名下不得调换,同一参赛鸽友名下8羽为一组,不足8羽自动编为一组,超过8羽的参赛鸽友可将编组信息在时限内及时传真至中心进行编组,5日后如无指定编组,我中心将随机编组,编组后不论任何原因不再更改,及时上网公示; 2、评奖:团体奖成绩从决赛500名内为依据排名获奖,以该组在决赛获奖羽数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以决赛名次第一羽前者为胜。 七、其他竞赛规定 1、有效报到期:热身赛、预赛当天,决赛二天,晚20时截止; 2、若遇不可抗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 3、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参赛者须仔细阅读《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和本竞赛规程; 4、决赛由第二关获奖鸽友代表6人,观摩信鸽上笼,随车到放飞地开笼放飞。 5、裁判查棚后训放十公里,归巢鸽为存棚鸽,实际收费以存棚鸽为准,训放过程中的损失属自然淘汰,公棚概不负责任何赔偿; 6、赛前训放,5—50公里5次,80—110公里3次; 八、获奖鸽归巢鸽处理: 2014年12月上旬颁奖,拍卖决赛前300名获奖鸽,上午10时颁奖,颁奖结束即开拍卖会,拍卖成交额60%归鸽主,40%归中心。起拍价:冠军3万元;亚军2万元;季军1万元;4-10名5000元;11-100名3000元;101-300名2000元。300名以后获奖鸽交中心400元鸽主领回,落榜归巢鸽在颁奖拍卖会后免费领回,领鸽最后期限为2014年12月30日以前,逾期无人认领的由中心自行处理,涉及奖金和拍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行申报。 决赛归巢鸽800羽以上,组织瑞丽加站赛,自愿参加,规程另订。 九、高原赛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十、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云南高原赛鸽中心 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 汇款账号: 户名:杨剑平 开户行:工商银行 卡号:6212882502000253891 农业银行 卡号:6228460866006112963 建设银行 卡号:6222803862061083966 农信社 卡号:6223691639925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