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福缘公棚2014年第四届竞翔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0
黑龙江省大庆市福缘公棚2014年第四届竞翔规程 一、参赛条件 1、饲养管理费: 手机号码: 关功民13804696596 张帅15164539673 关淑芬13006832653 4、双关鸽王取前5名,前五名各发奖杯一樽: 1--5名各2000元 1、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加强赛。 2、预赛距离: 300公里:通辽东站【+-10%】2014年9月中旬 3、决赛距离: 500公里:辽宁彰武【+-10%】2014年9月下旬 4、加强赛:548公里:沈阳高花【+-10%】2014年10月上旬,500公里决赛结束后,举办加站赛,所有归巢鸽必须参赛,决赛名次鸽可自愿参加,拍回的获奖鸽在现场即确定是否参赛并办理手续,每羽收费500元,参赛费90%作为奖金,如不交费只得名次,不得奖金,奖金下移。缴费参赛信鸽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公棚;未缴费的参赛信鸽拍卖50%归鸽主,50%归公棚。全部比赛结束未获得名次的信鸽鸽主50元领回。(具体章程届时公布。) 5、团体赛:120公里训放后编组,每8羽一组【按交鸽羽数】,多送8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A、B、C...以此类推。以决赛获奖前2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一经指定不可更改,及时在网上公布。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6、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名次相加,名次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按500公里名次前者为胜。 五、竞翔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各项比赛由每次获得1名,8名,18名,28名鸽友,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若遇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本场比赛取消,7日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 3、决赛集鸽均由裁判组(裁判员)核对,集鸽。 4、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500公里获奖鸽将在决赛后的7日内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需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500公里决赛流拍的获奖鸽,鸽主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40%领回, 加强赛交费的流拍获奖鸽,鸽主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40%领回,没交费的流拍名次鸽,鸽主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50%领回。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其他事项 1、欢迎鸽友在训放、预赛、决赛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 2、预赛前不少于10-12次,5至120公里训放,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 3、本公棚采用实名制参赛,便于公棚鸽友之间的沟通交流、联系; 4、本公棚一定尽心尽力提高饲养水平,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棚的典范。 无论集鸽多少羽奖金总数不变、规程不变 :协议鸽,免开尊口: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福缘公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