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桃园赛鸽中心第四届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0
安徽省宿州市桃园赛鸽中心第四届规程 ( 征求意见稿 ) 一、参赛条件(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 1. 凡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幼鸽入公棚后,即为合同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2.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国家或地区2014年正式足环一枚。 3.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5-45天的健康幼鸽。 4. 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鸽主已自行接种过,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如鸽主所在地区 有疫情的,其参赛鸽均不接收。
1、参赛费每羽800元,50公里归巢后一星期内交清名下所有费用合计每羽800元整。 2、交清费用后探视(逐个上手)。详情见公棚网站通知,逾期视为弃权。 3、赛鸽入棚鸽主姓名及鸽舍名称不得更改。 4、团体赛交鸽满10羽方有团体资格。多交者可分ABC组,120公里归巢分组。 5、团体赛只限决赛产生(有效名次内归巢羽数最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 6、鸽王以双关名次相加小者为胜,如名次相加相同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三、交鸽时间及地点 1、交鸽时间: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四、比赛时间及方法(北线) 第二关(山东泰安高速服务区)300公里 (取20名) 第三关(河北吴桥高速服务区)460公里 (取400名) 3、预赛、决赛如因恶劣天气不适放飞天气时或不可抗拒因素【政府禁令】延迟 详情查看本中心网页或电话咨询。 4、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竟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 公棚竟赛管理暂行规定》。 5、赛鸽使用电子扫描系统自动排名,若计时遇同分同秒系统排列顺序为准。 如有意外,则以裁判组人工计时为准。为了更加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并选派不同地区鸽主跟踪监督,费用由本中心承担。 6、第三关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到次日19:00结束。 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均分(不设伯马制)。 五、奖金及分配
亚军 3万 季军 2万 4---100名各 1万 101---400名各 6000元
团体取前 20 名 奖杯各一樽 冠军 20000元 季军 8000元 亚军 2000元 季军 1000元 4—10名 800元
1、本届决赛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一周后颁奖展览拍卖,拍卖60%归鸽主,40%归公棚。未拍出的 获奖鸽每羽按拍卖底价40%交公棚领回。 2、比赛结束后,迟归鸽50元领回。 3、如需交个人所得税,获奖鸽主自理。 七、参赛鸽家飞丢失死亡,属自然淘汰。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市汪耀鸽业有限公司(桃园赛鸽中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