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宏翔赛鸽公棚2014年第七届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3-17 10:28
![]() 内蒙古包头市宏翔赛鸽公棚 2014年第七届竞赛规程 三关鸽王挑战赛及汽车精英大奖赛
主办单位:包头市宏翔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包头市信鸽监督检查委员会
一、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职业鸽舍、公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在交鸽时认真填写登记卡(如实登记其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预赛决赛获奖鸽,如发现足环二维码扫描不识别,无足环证 取消该鸽的成绩及奖金,名次延续。 3、参赛鸽必须是30--45天的健康幼鸽,并佩带中国信鸽协会2014年统一发行的正式足环一枚,境外参赛鸽须佩带国家、地区正式足环一枚,并持有入关免疫进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参赛鸽由公棚统一进行疫苗接种,如鸽主为幼鸽已作过疫苗接种,请交鸽时声明。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5、鸽主将参赛鸽交入本公棚后,本规程既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条款。 二、参赛费用、收鸽时间、地点 1、每羽参赛鸽收费800元(其中参赛费700元,饲养费100元),交鸽时先交清饲养费。 2、参赛费按包头市信鸽监督检查委员会在训放100公里后120公里上笼清棚并以裁判逐羽扫描打印清棚单为准,在七日内交清参赛费,后期归巢的赛鸽请鸽主及时关注网站并在七日内补交参赛费。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废环淘汰。 3、清棚羽数超过6000羽,每10羽增加一羽名额奖金3000元(不参加拍卖、不计团体由鸽主交200元领回)。 4、在同一名下所交的参赛鸽,必须一次性交清所有参赛费。 5、收鸽时间: 6、收鸽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宏翔赛鸽公棚及本公棚委托各地代收点(各地代收点附后或网上查询)。外地鸽友如通过汽车或火车托运可提前告知我方前去接站。境外参赛鸽检疫、报关、运费等相关费运全部自理,公棚负责接站(24小时开机)。 7、所有鸽友参赛费直接交入本公棚或汇入公棚指定账户,汇款后请及时电话、传真告知公棚鸽主姓名、汇款羽数、足环号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询。 工商银行卡号:6222 0806 0300 0100 816 彭小娜
建设银行卡号:4340 6104 2015 4434 彭小娜
农业银行卡号:6228 4808 8085 645 7416 彭小娜
三、竞赛项目、时间、地点 1、竞赛项目 设预赛、挑战赛、决赛、决赛小团体赛、决赛大团体赛、三关鸽王赛、汽车精英大奖赛、指定赛。 2、时间地点: 300公里预赛 ( 2014年9月中旬 商都东30公里) 400公里挑战赛 ( 2014年9月下旬 正白旗) 500公里决赛 (2014年10月上旬 正蓝旗东20公里) 注:如遇恶劣天气,顺延比赛时间,公棚将在网上及时通知鸽友。 四、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300公里预赛取1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100名 8000元 5000元 3000元 800元 2、400公里挑战赛录取1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100名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1000元 3、决赛录取5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10名 11-100名 101-500名 10万 6万 4万 1万 6000元 5000元 4、决赛团体赛录取2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20名 1万 8000元 6000元 3000元 (1)决赛团体赛,以每位鸽主为单位,6羽为一组,必带2羽预备鸽,超过6羽另行分组,可分为A、B、C……等组,在160公里归巢后3日内划分团体组,如分组确定期内,参赛鸽主未分组,本公棚则以电脑自动排序分组为准,网上公布分组情况后一律不得更改。 (2)决赛团体奖以前500名内入赏多者为胜。如果入赏羽数相同时,则以名次前者为胜。如团体录取名额未报满时,剩余团体奖金由团体获奖者均分。 5、决赛大团体录取3名,奖杯各一樽。(凡交鸽30羽为大团体)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1万 1万 1万 录取规则:同一鸽主交鸽30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赛, 不足三组不比赛 6、三关鸽王赛录取10名,奖杯各一樽。 冠 军 亚 军 季 军 4-10名 1万 1万 1万 6千 注:比赛设三关鸽王赛,以预赛、挑战赛、决赛获奖名次相加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以决赛获奖名次前者为胜。 7、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均由鸽主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