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翔赛鸽中心2013年第四届秋赛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2-13 10:48
江苏爱翔赛鸽中心 2013年第四届秋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江苏爱翔赛鸽中心 本中心宗旨:以诚信为本,竭诚为鸽友服务,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国内外鸽友提供一个阳光透明的竞技平台。 一、参赛条件 (一)凡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鸽必须是25-50天的健康幼鸽,并必须佩戴中国(或地区)信鸽协会统一制作的2013年足环1枚。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将不接受。 (三)本规程视为合同,鸽友将信鸽送至本中心,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规程各条款。 (四)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如自行接种疫苗的,请鸽主在交鸽时告知本中心。 二、竞赛项目、比赛时间 本届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加站赛。 (一)预赛、决赛 A、预赛:240公里安徽阜阳,日期: B、决赛:480公里武汉黄陂,日期: (二)团体赛 小团体同一名下凡交鸽8羽以上(含8羽)具备参加小团体赛资格。160公里训放归巢后即进行分组,按每8羽一组,超出的可分A、B、C……组,五日内可自行编组,未编组者本中心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小团体获奖名次,以决赛前500名归巢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前者为胜(最少2羽以上入围为团体)。 大团体同一名下交鸽30羽以上(含30羽)具备参加大团体赛资格。160公里训放归巢后即进行分组,按每30羽一组,超出的可分A、B、C……组,五日内可自行编组,未编组者本中心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大团体获奖名次,以决赛前500名归巢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前者为胜(最少2羽以上入围为团体)。 (三)鸽王赛 预赛、决赛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按决赛成绩前者为胜。 (四)加站赛 根据决赛归巢情况决定,办法另定。 三、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1)预赛:录取前100名。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3000元,第4—100名各1000元。 (2)决赛:录取前500名。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120000元,亚军80000元,季军40000元,第4—10 名各20000元,第11-300名各10000元,第301—500名各5000元 (3)小团体赛:录取前20名。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第4-20名各5000元。 (3)大团体赛:录取前5名。均颁发奖杯。冠军8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第4名20000元,第5名20000元. (4)鸽王赛:录取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4000元,第4-10名各3000元。 四、收鸽与地点 (一)收鸽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收鸽地点:本地鸽友可以送到市信鸽协会,也可通知本中心上门接鸽;外地鸽友可空运至徐州观音机场、长途汽车站、各代理点(运费自理)。并提前通知本中心,以便接鸽。 江苏爱翔赛鸽中心地址: 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大黄山镇 接鸽电话:0516-83050111 13337958828 自动传真:0516-83050066 邮 编: 221131 (三)境外鸽以当日汇率,收缴等值人民币。报关税、检疫费、运费自理。 五、缴费办法 (一)参赛费:每羽1200元,饲养费:每羽100元。 (二)收缴时间: 80公里训放归巢后进行清棚(可上手探视),清棚时由裁判逐羽扫描,邀请鸽友代表现场监督,并实时上网公布,清棚后七日内需一次缴清参赛费、饲养费共计1300元/羽。如逾期未缴费,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参赛权。 (三)开户行 汇 款 帐 号: 中 国 银 行 6216 6661 0000 0556 307 户名:李伦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6227 0012 5131 0213 922 户名:李伦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6228 4804 5435 1834 915 户名:李伦 汇款后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参赛鸽主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传真至本中心财务部 传真电话:0516- 83050066 六、竞赛办法 (一)严格执行《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及本规程。 (二)清棚、预赛所需裁判由江苏省鸽协委派,决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委派。届时邀请媒体及鸽友代表全程监督。 (三)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成绩以电脑按分速排列为准。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打印顺序为准。如发生故障,由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四)报到有效期:决赛当日第一羽归巢鸽起至次日18时止。如在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报满,获奖鸽不足获奖名次50%,剩余名次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获奖鸽获奖名次超过50%,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五)清棚以后,在家飞、训放中飞失、病亡等视为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六)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设定奖金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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