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赛鸽联盟2014年秋季竞赛通知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8-28 10:32
皖江赛鸽联盟2014年秋季竞赛通知
联盟各会员单位:根据中鸽协《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信鸽常规赛竞赛规程的通知》精神及安徽省信鸽协会《2014年安徽省信鸽竞赛计划及规程》,全面大力开展奥林匹克鸽王赛、搞好区域协会之间的联谊赛。特举办皖江赛鸽联盟2014年秋季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准备,认真落实执行。现就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皖江赛鸽联盟
二、 协办及参赛单位:
1、 安徽省巢湖市信鸽协会 2、安徽省宣城市信鸽协会 3、 安徽省安庆市信鸽协会 4、安徽省芜湖市信鸽协会
5、 安徽省马鞍山市信鸽协会 6、安徽省铜陵市信鸽协会 7、 安徽省池州市信鸽协会 8、安徽省六安市信鸽协会
9、 安徽省天长市光华赛鸽俱乐部
三、竞赛委员会:
主任:卜建华
副主任:房加庆、朱玉鹏、张胜利、黄世雄、汪吉民、徐金龙、盛伟、吴光华
四、竞赛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卜建华
副总裁判长:房加庆、朱玉鹏、张胜利、黄世雄、汪吉民、徐金龙、盛伟、吴光华
裁判员:各市二级以上裁判员
五、项目:
1、+160公里皖江赛鸽联盟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
2、+200-1公里皖江赛鸽联盟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
3、+300公里皖江赛鸽联盟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
4、+500-1公里皖江赛鸽联盟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
5、+200-2公里皖江赛鸽联盟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
6、+500-2公里皖江赛鸽联盟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第四届“联盟杯”特比环大奖赛)
7、1000公里皖江赛鸽联盟奥林匹克鸽王排名赛、(省1000公里联赛,1000公里国家赛)
六、竞赛时间

七、竟赛要求:
1、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及省鸽协有关规定
2、参赛鸽主必须为2014年各联盟会员单位有效注册会员并于3月15日底前报省鸽协备案有效注册会员
3、参赛鸽必须佩带安徽省鸽协发售的足环及中鸽协发售的纪念足环,其他足环无效
4、参赛鸽主必须自觉地遵守信鸽竞赛规则、规程和有关规定
5、实行同距、同方向、同时间、不同地点放飞原则,以安徽省信鸽协会公布的成绩为排名依据排定联盟成绩
6、裁判实行互派及省鸽协选派相结合,由此产生的裁判费用由各联盟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7、皖江赛鸽联盟江南赛区和皖江赛鸽联盟江北赛区各自单独排名、设奖。
8、皖江赛鸽联盟江南赛区参赛单位:芜湖市信鸽协会、铜陵市信鸽协会、 宣城市信鸽协会、马鞍山市信鸽协会
池州市信鸽协会、安庆市信鸽协会
9、皖江赛鸽联盟江北赛区参赛单位:巢湖市信鸽协会、六安市信鸽协会、无为县信鸽协会、和县县信鸽协会
安徽省天长市光华赛鸽俱乐部
八、报到办法:
1、比赛采用16861234专线电话报道及省鸽协提供的不干胶密码和安徽省信鸽协会全省统一使用的浙江安捷电子扫描168报到系统,其他报道方式无效。比赛可在中华信鸽网比赛报道栏目查询实时报道原始数据
2、报道时限:参赛鸽归巢报到有效时间均从第一羽赛鸽归巢开始计算,短距离比赛当天,160、200、300当日,500公里2日内,1000公里5日内有效。
3、参赛鸽有效报到时间计算按合肥当日日出日落时间为准
九、验鸽:
1、凡获得前列名次的优胜鸽主必须做好验鸽准备,听候裁判通知以便将优胜鸽送至鸽会验鸽或等候上门验鸽。拒绝验鸽,取消成绩
2、裁判员上门验鸽查棚时,必须对参赛鸽棚经纬度进行复测,以复测数据为准
十、皖江赛鸽联盟鸽王排名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级别1-3名奖杯、4—10名奖牌、1-100奖状。有获奖鸽主所在协会发放。
2、根据中鸽协通知录取名次为参赛总羽数的20%参加联盟鸽王评选,成绩上报安徽省信鸽协会
十一、年度拍卖事项
1、皖江赛鸽联盟第四届“联盟杯”江南赛区总排名前名30名必须参加拍卖,否则取消成绩。
2、皖江赛鸽联盟第四届“联盟杯”江北赛区总排名前名30名必须参加拍卖,否则取消成绩。
3、起拍均价1000.00元/羽。拍卖所得鸽主70%,拍卖工作费用30%。如流拍鸽主缴纳起拍价30%领回。
4、皖江赛鸽联盟第四届“联盟杯” 江南赛区总排名前10名及皖江赛鸽联盟第四届“联盟杯” 江北赛区总排名前10名的信鸽彩照及鸽主将在《中华信鸽杂志》、《中华信鸽网》上作宣传。
5、本年度年终总结表彰及拍卖大会地点未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皖江赛鸽联盟2014年度总决赛规程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通知解释权属皖江赛鸽联盟
皖江赛鸽联盟
201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