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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信鸽协会2015年秋季“风穴杯”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12-29 15:24
汝州市信鸽协会

2015年秋季(第五届)“风穴杯”特比环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

一、参赛条件:凡佩戴2015年度汝州鸽协发放的国家统一足环且经鸽会确定号段(副环应与主环相对应)的赛鸽,并承认本竞赛规程者即可参赛。

二、特比环设置:设100元特比和50元特比。购特比环时,另加3元/枚脚环费(2元为脚环,1元为奖杯费用)。

三、购环事宜:本次特比环销售实行实名制,多购不限,售出不退,损坏、丢失不补,特比环售环情况进行公示。购环5枚者,赠送特比环1枚;购环10枚者,赠送特比环2枚,以此类推。所有赠送的特比环,均作为替补鸽。第一次训放时,会员名下的正式参赛鸽不足所购特比环数额者,由替补鸽顶替参赛;若上笼鸽超过所购特比环数额者,原替补鸽补足特比环费用后,可参加特比环比赛。所有佩戴特比环的赛鸽可参加鸽协组织的其它赛事。

四、竞赛地点及距离:司放地点--湖南岳阳,空距550公里左右。

五、比赛时间:2015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如遇恶劣天气时,酌情推延。

六、报到方式及时间:持归巢鸽和掌中宝或鸽钟到鸽协报到,计算机汇总成绩。报到截止时间以协会短信通知为准,过期不候。

持鸽钟报到者,必须正确使用鸽钟,不允许出现空洞和实际装环仓格位置与鸽钟显示仓格位置不符等现象,空洞后的成绩一律无效;实际装环仓格位置与鸽钟显示仓格位置不符者,取消该鸽主名下的全部成绩;报到时,鸽钟若发生故障,一律不计成绩。

七、录取办法:

1、本次比赛不实行伯马制,有效报到期以首羽归巢鸽报进后24小时内截止。若有效报到期内获奖名额未报满,剩余名额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参加决赛鸽上笼羽数少于奖励名额或司放当日至次日下午6:30仍无赛鸽报进时,所有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2、录取名次根据实际售环数额的15%确定。

3、比赛分设团体奖各前三名。购环10枚以上者,方可参加团体奖竞争。

4、比赛分设350公里、550公里双关鸽王各前三名。京山站当日归巢的参赛鸽和岳阳站的获奖鸽具有鸽王前3名的竞争资格。

八、奖励办法:

1、协会扣除售环收入的5%留作运作费用,其余部分全部作为奖金计发。100元、50元特比环均按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计发(前3名发奖杯), 4—N名均分剩余奖金(获奖鸽颁发奖状)。

2、100元特比及50元特比团体奖: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购环10枚以上者,方可参加团体奖角逐。

3、100元特比及50元特比双关鸽王赛:前三名各200元,获奖鸽颁发奖状。

九、其它事项:

1、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起拍价:1—3名300元,4—N名200元。拍卖款90%归鸽主,10%作为拍卖费用。

2、特比环各奖项获奖鸽前三名必须验棚。验棚工作在决赛后三日内进行,验棚前,鸽会提前1天通知。验棚时,参加验棚鸽必须在30分钟内进棚。否则,取消该鸽成绩。

3、决赛后7日内举行拍卖会,获奖鸽不参加拍卖者,不发放奖金,其它报到鸽名次前提。

4、因幼鸽套环或其它意外伤害造成的脚伤等特殊情况者,须在2015年秋训开始第一站向协会说明情况,经监理人员核实后登记备案。否则,取消该鸽参赛资格。

5、在训放、比赛期内,若出现足环破损变形、脚踝受伤者,应及时向协会报告,由裁判长和监理人员作出鉴定,如属作弊赛鸽,取消该鸽主名下所有决赛鸽资格;严禁在赛鸽身上加标鸽主任何信息(包括私环、电话号码等)。否则,取消获奖鸽名次。

6、竞翔单必须详细、正确、完整填写。归巢鸽报到时,赛鸽资料与竟翔单所填写内容不符者,取消该鸽名次。

7、2015年各项赛事设资格赛,80公里训放集鸽时,所有参赛鸽必须全部参加登记加章。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8、特比环设暗插,金额设50元、100元。奖前3名,第一名奖50%,第二名奖30%,第三名奖20%。第一站训放时报暗插号码,上网公布。

    9、正式比赛前,会员鸽钟交协会统一校验,加封条。

10、本规程未尽事宜,按中鸽协规定执行。

11、本规程解释权归汝州市信鸽协会。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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