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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康华赛鸽中心2015第二届春赛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8-06 10:53
安徽康华赛鸽中心2015第二届春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巢湖市康华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承办单位:安徽康华赛鸽中心

监管单位:巢湖市体育局

监赛单位:巢湖市信鸽协会  鸽友代表

    本中心宗旨:以诚信为本,竭诚为鸽友服务,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国内外鸽友提供一个阳光透明的竞技平台。努力打造中国鸽界第一品牌!

    ◆ 总奖金608万元。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常发放。杜绝协议鸽。

一、参赛条件

   (一)凡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鸽必须是30-50天的健康幼鸽,并必须佩戴中国(或地区)信鸽协会统一制作的2014年足环1枚。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将不接受。

   (三)本规程视为合同,鸽友将信鸽送至本中心,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规程各条款。

    (四)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如自行接种疫苗的,请鸽主在交鸽时告知本中心。

二、竞赛项目、比赛时间

    本届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群英争霸赛、加站赛、(名人强豪争霸赛、汽车精英挑战赛。规程另行公布)

    (一)预赛、决赛   

A、预赛:280公里安徽淮北,日期:2015年4月 

B、决赛:480公里山东菏泽,日期:2015年5月

    (二)团体赛

    团体赛凡同一名下交鸽10羽以上(含10羽)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160公里训放归巢后即进行分组,按每10羽一组,超出的可分A、B、C……组,五日内可自行编组,未编组者本中心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团体获奖名次,以决赛前500名归巢同一组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前者为胜(最少2羽以上入围为团体)。

    (三)鸽王赛

    预赛、决赛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按决赛成绩前者为胜。

    (四)群英争霸赛

    同一名下交鸽40羽以上(含40羽)具备参加群英争霸赛资格。群英争霸赛获奖名次,以决赛前500名归巢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前者为胜(最少2羽以上入围)。

    (五)加站赛

    500公里决赛如归巢良好,公棚将组办550公里加站赛,规程届时公布。

三、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一)预赛:录取前100名。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第4—100名各1600元。   

    (二)决赛:录取前500名。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200000元,亚军120000元,季军60000元,第4—10 名各30000元,第11—500名各10000元。

    (三)团体赛:录取前20名。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第4-20名各5000元。

    (四)鸽王赛:录取前10名。均颁发奖杯。冠军20000元,亚军15000元,季军10000元,第4-10名5000元。

    (五)群英争霸赛:录取前5名。均颁发奖杯。冠军50000元,亚军40000元,季军30000元,第4名20000元,第5名10000元。

四、收鸽与地点

    (一)收鸽时间:2014年6月8日至2014年11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收鸽地点:本地鸽友可以直接送至本中心,也可通知本中心上门接鸽;外地鸽友可空运至合肥骆港机场、合肥或巢湖长途汽车站、各代理点(运费自理)。并提前通知本中心,以便接鸽。

安徽康华赛鸽中心地址: 安徽省巢湖市银屏镇钓鱼村

联系人:曹康华  13365650688  0551-88389666

           李孝勇 18956590777  0551-88380777

办公电话:18155106772 传真:0551-88389888

    邮   编: 238000

    (三)境外鸽以当日汇率,收缴等值人民币。报关税、检疫费、运费自理。

五、缴费办法

    (一)参赛费用每羽1600元,饲养费:每羽200元。

    (二)每羽参赛鸽需在2015年一月一日清棚后十日内交足参赛费及饲养费1800元整,方可取得比赛资格。逾期将视为无主鸽,由公棚自行处理。

    (三)已交参赛费的选手在50公里赵集乡训放后,滁州市定远县连江镇训放站(90公里)未上笼的参赛鸽退还其参赛费(不包含饲养费),以上二站训放将由监赛单位及鸽友代表按照比赛程序逐羽扫描集鸽上笼。退款工作于所有比赛结束后拍卖会上集中办理。遇定远县连江镇训放站未上笼的参赛鸽后期归巢,“预赛、决赛、加站赛”其中任何一关上笼则不再退款。

六、 开户行 汇 款 帐 号:

中 国 银 行  6216666200000015385 户名:曹康华

(浙江杭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 6228450320015047911 户名:曹康华

(浙江杭州留下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6222081208000004361 户名:曹康华

(浙江义乌梅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5522451540120212    户名:曹康华

    鸽友可将参赛费饲养费通过以上开户行汇入,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保留并在汇款凭据上注明参赛鸽主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传真至本中心财务部,以便查询

传真电话:0551-88389888

七、竞赛办法

    (一)严格执行《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及本规程。

    (二)清棚、50公里赵集站,90公里定远连江站,预赛、决赛所需裁判由巢湖市鸽协委派。届时邀请媒体及鸽友代表全程监督。

    (三)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成绩以电脑按分速排列为准。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打印顺序为准。如发生故障,由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四)报到有效期:决赛当日第一羽归巢鸽起至次日当地日落结束报道。如在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除获奖鸽以外的上笼鸽均分。

    (五)清棚以后,在家飞、训放中飞失、病亡等视为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六)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设定奖金不变。

八、赛鸽管理

    (一)为使赛鸽达到较好竞翔状态,路训不少于12次。

    (二)幼鸽在观察棚进行观察,经过观察、调理和接种疫苗后进入大棚。

    (三)收鸽期间信鸽飞失、病、亡,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不补交者视为放弃。

九、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

    (一)决赛后择日举行颁奖暨拍卖大会。

    (二)决赛前500名及境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

    (三)迟归鸽免费领回;逾期不领者由本中心处理。

    (四)鸽主凭参赛卡领取奖金、奖杯、拍卖款及流拍鸽、迟归鸽。

十、其它说明

    (一)如遇奖金税,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赛,本中心退还参赛费(不退还饲养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主办方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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