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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粤家俬杯2010年金沙县一岁鸽特比环大奖赛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7-02 15:28
               港粤家俬杯2010年金沙县一岁鸽特比环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金沙县信鸽协会
二、冠名赞助:港粤家俬商城
三、总 奖 金:15000.00元
四、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预赛(2900元)录取前20名,冠军奖金1000元,亚军奖金 500元,季军奖金200元,4—10名奖金各100元,11—20名奖金各50元。
2、决赛(12100元)录取前40名,冠军奖金3800元,亚军奖金 2000元,季军奖金1200元,4—5名奖金各500元,6—10名奖金各300元,11—20名奖金各120元,21—40名奖金各70元。
3、决赛前3名各发奖杯一个;预赛前3名、决赛4—10名各发精美奖牌一块;预赛1—20名、决赛1—40名各发获奖证书一个。
五、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比赛规程的所有县鸽协会员,均可购买特比环参赛。
2、本次比赛特比环发售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不限额数量发售,每枚足环人民币12元整,发售地点在县信鸽协会。
3、本次比赛将与县鸽协2010年春季通讯赛同步举行,参赛鸽必须同时佩戴特比环和县鸽协发售的2009年统一足环;预、决赛集鸽费按通讯赛标准收取,不双重收费,可双重获奖。
4、预、决赛集鸽时参赛鸽友须认真填交《竞翔单》由县鸽协封存,包括赛鸽足环号、性别、羽色和眼砂,报道验鸽时如有不符,将取消成绩和获奖资格,责任自负。
5、参加决赛的赛鸽必须是预赛归巢鸽。
六、集鸽时间、司放地点和距离:
1、预赛:集鸽时间2010年4月30日17时—21时,集鸽地点在港粤家俬商城,司放时间次日,地点贵州惠水,空距150KM级别。
2、决赛:集鸽时间2010年5月7日16时—20时,集鸽地点在港粤家俬商城,司放时间次日,地点广西南丹,空距300KM级别。
七、报到、验鸽办法:
1、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及裁判法。
2、本届比赛预、决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始至次日20时内为报到有效时间。预、决赛报到期内未报满录取名额,剩余名额的奖金分别由预、决赛获奖鸽均分。
3、预赛放飞后两日内(含放飞当日)无归巢鸽,终止比赛,全部奖金由所有参加预赛的上笼鸽均分;决赛放飞后两日内(含放飞当日)无归巢鸽,终止比赛,决赛奖金由所有参加决赛的上笼鸽均分。
4、报到方式:鸽钟及持鸽报到同时进行。城关市区鸽友持鸽钟报到时限为1小时内,郊区及乡镇鸽友持鸽钟报到时限为(路程公里数/30+1)小时内,超过时限以持鸽报到计算。
5、报到地点:港粤家俬商城
6、报到期结束,裁判上门验鸽、查棚,排定名次(以分速计算)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于本星期日进行颁奖,领奖时须持获奖鸽足环证。
八、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友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 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九、其它事项:
1、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恶劣气候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改期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举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2、本届比赛由港粤家俬商城无偿赞助5000元,加上所售特比环收入将全部用于大赛奖金、奖杯、奖牌、奖证及定制特比环等所必须的开支,如有节余,将用于下届大奖赛;如经费不足,所缺奖金由卓毓江、唐科友负责补足,奖杯、奖牌、奖证及定制特比环由金沙县信鸽协会承担。
3、为促进我县赛鸽交流,决赛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颁奖会进行展示。拍卖活动自愿参加,冠军鸽起拍价500元,亚军、季军鸽起拍价300元,加价幅度每次50元;4—10名起拍价200元,11—40名起拍价100元,加价幅度每次20;拍卖收入95%归鸽主,5%归县鸽协,流拍鸽由鸽主免费领回。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联系电话:
港粤家俬商城 7224119 协会 7224450
5、本规程的解释权属金沙县信鸽协会。

                                                   金沙港粤家俬商城 
                                                    金沙县信鸽协会
                                                     2009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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