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首届云南皓天(秋赛)参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3-20 02:13
2013年首届(秋赛)参赛规程 监赛单位: 云南昭通市昭阳区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 云南皓天赛鸽竞翔中心 一 规程总则: 1、本规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竞赛; 2、比赛执行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制定的《云南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公棚信鸽赛规则》。 二 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中鸽协认可的2013年正式足环,如发生异议以足环证为准; 3、参赛鸽必须是35-60天的健康幼鸽; 4、我中心对参赛鸽统一接种疫苗,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鸽接种疫苗的请向我中心告知备案。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我中心拒绝接收; 5、收鸽时间: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三 皓天承诺: 1、真飞、真训、真放; 2、绝对没有协议鸽; 3、赛鸽入棚即带电子环; 4、预赛前不低于12次训放; 5、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保证奖金全部兑现,章程不变。 四 裁决监督: 1、查棚、比赛由昭通市昭阳区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及聘请各地协会裁判代表联合执裁; 2、比赛采用科汇公司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现场同步显示,网站实时直播,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由现场执行裁判裁定; 3、决赛时由预赛的11名、51名、101名、151名、201名的5位参赛鸽主代表提前入住我中心(有事不能到的可以自己委派一名参赛鸽友到场监赛),对裁判组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随车监放,我中心统一安排监赛代表的食宿,监赛代表与裁判员待遇相同; 4、预赛、决赛以及复赛全程不间断录像,成绩上网直播; 5、届时欢迎广大鸽友参观、监督比赛全过程。 五 参赛费用及查棚事项: 1、每羽参赛鸽收参赛费人民币800元(含饲养费),收费一视同仁,谢绝讲价; 2、交鸽时不收费,查棚后再收费。12公里查棚(查棚放飞地:昭通大口子)并公布裁判组查棚清单; 3、查棚后须在15日内交清参赛鸽的参赛费,15日后未交费的参赛鸽作为弃权鸽处理,不转让、不参赛,经上网公布后由我中心自行处理; 4、查棚前,参赛鸽如发生飞失或病亡,我中心将及时通知参赛鸽主补交; 5、查棚后的参赛鸽保持正常家飞及训练,参赛鸽发生的飞失、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我中心不负责赔偿,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 比赛时间及地点: 1、预赛:2013年10月下旬,昆明寻甸境内200km(±3%); 2、决赛:2013年11月上旬,玉溪峨山境内380km(±3%);预赛和决赛若遇恶劣气候,比赛时间顺延,我中心在网站上及时通知; 3、复赛:若决赛归巢羽数超过800羽,将组织500公里复赛,复赛为自愿参加,复赛规程另行制定。 七 奖励办法: 1、预赛:取前100名 冠军:10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50000元 (奖杯一樽) 季军:30000元 (奖杯一樽) 4至10名奖金各10000元 11至100名奖金各1000元; 2、决赛:取前400名 冠军:150000元(奖杯一樽、皓天首届纪念奖盘一个) 亚军:80000元 (奖杯一樽、皓天首届纪念奖盘一个) 季军:50000元 (奖杯一樽、皓天首届纪念奖盘一个) 4至10名奖金各20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11至100名奖金各10000元 101至400名奖金各5000元 401至406设皓天首届纪念幸运奖,各奖1000元; 3、团体赛:在训放100公里后,200公里比赛前的规定时效内,参赛者按照名下存棚参赛鸽自行确定足环号码进行编组,逾期则以电脑自动排序分组为准。团体赛只能在同一名下每6羽为一组,超出6羽的可分为A、B、C……不足6羽一组的只能参加单鸽赛。已交鸽6羽的但查棚不足6羽的也有资格参加团体赛,分组完成上网公布后即不可变更。团体奖以决赛前400名内录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 团体奖设奖10名 冠军:6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3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10000元(奖杯一樽) 4至10名奖金各5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4、鸽王奖:在预赛、决赛两关名次之和,从小到大排序,若出现相加之和相等,以决赛名次高者列前。鸽王奖设奖10名 冠军:30000元(奖杯一樽) 亚军:20000元(奖杯一樽) 季军:10000元(奖杯一樽) 4至10名奖金各5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5、查棚后存棚赛鸽超过5500羽,每10羽增加一羽获奖名额,每羽获奖名额奖金5000元; 6、有效报到期:预赛以放飞当天20:00点止;决赛以放飞次日20:00点止;预、决赛实行伯马制。报到期内未取满名次,余下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八 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领取等事项: 1、决赛前40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返还参赛鸽主,30%属中心所有,10%为拍卖组织费; 2、决赛获奖鸽的获奖者请亲临会场以便拍卖,若获奖者未亲临会场,对拍卖鸽价格问题产生异议,我中心概不受理; 3、涉及奖金和拍卖收益的所有税费由参赛鸽主自行承担; 4、未拍出的获奖鸽如果参赛鸽主需要领回,将按起拍价全价的40%支付领回; 5、迟归鸽在最后一场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免费领取,未能到现场领取的可联系我们免费代为发回,十五日后由公棚自行处理; 6、领奖和拍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 汇款账号: 农行:6228493860009126311 收款人:马崇 (农行钻石卡免手续费) 建行:6217003880000030292 收款人:马崇 工行:6222022504000792696 收款人:马崇 信用社:7400005270546889 收款人:马崇 十 其他: 1、若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 2、参赛者请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凡参赛者视为承认本竞赛规程,须双方共同遵守; 3、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述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4、云南皓天赛鸽竞翔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 5、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皓天赛鸽竞翔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