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海星杯”200、300、560公里三关大奖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4 20:25郴州市新民赛鸽俱乐部文件
郴鸽部[2010]16号 签发人:陈胤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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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海星杯”
200、300、560公里三关大奖赛规程
监管单位:郴州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郴州市新民赛鸽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承办单位:第一届信鸽竞赛委员会。
一、比赛项目
2011年秋季“海星杯”200公里(司放地:京珠高速公路朱亭服务区)、300公里(司放地:京珠高速公路开慧收费站)、560公里(司放地:武汉市天福园农庄)三关大奖赛,设置缴纳指定鸽参赛费(1000元/组、每组10羽)的比赛方式;本赛事规定参赛鸽主应在所购买参赛足环(俱乐部统一发售的2011年度中鸽协原始足环)的数量中指定足环参赛。
二、参赛条件
凡缴纳2011年度会费的俱乐部会员,均可购买参赛足环参赛;同时诚心欢迎市信鸽协会会员及广大的信鸽爱好者购买参赛足环参赛(仅缴纳2011年度会费100元)。
三、售环时间、规定
2010年12月18日起开始售环,2011年3月18日售环截止;截止后在俱乐部网站上公布参赛鸽主名单且对应所购买的参赛足环号,所售参赛足环数量不限,购买足环时、参赛者同时必须缴纳指定鸽一组(每组10羽)参赛费用1000元,多缴不限;缴纳的指定鸽一组(每组10羽)参赛费用后,指定鸽参赛费可按每羽缴纳(每羽100元);参赛足环10枚起售,每枚30元(含原始足环费3元、第一关至第三关租车运输和过路过桥费及集鸽、司放、报到、验鸽裁判补助和定制奖杯(牌)的费用27元)。
四、三关决赛安排
1、10月15日(星期六)第一关决赛始起,参赛鸽主在先前所购买并已佩戴好足环的参赛鸽数量中,指定10羽参赛鸽注册参赛;此时不足10羽(先前所购买并已佩戴好足环的)参赛鸽其已交的参赛费用不退,但为增加夺冠(奖)机率,参赛鸽主可在先前所购买并已佩戴好足环的参赛鸽数量中,增加注册佩戴好足环的参赛鸽羽数,每增加一羽参赛鸽(注册参赛)需缴纳参赛费用100元;
2、第一关:10月15日(星期六)200公里(司放地:京珠高速公路朱亭服务区)决赛,当日19:00止归巢有效;
3、第二关:10月23日(星期日)300公里(司放地:京珠高速公路开慧收费站)决赛,当日19:00止归巢有效;
4、第三关:11月5日(星期六)560公里(司放地:武汉市天福园农庄)决赛,第三日19:00止归巢有效;
5、200公里以内(不含200公里)的训放(自愿参加),由信鸽竞赛委员会组织(收费),从第一关至第三关的决赛司放(必须参加)由俱乐部组织(不收费);
6、第一关至第三关决赛的集鸽时间、地点,报到地点、集鸽、司放、决赛、验鸽裁判及联系方式另行附表通知;
7、第一关至第三关的决赛日期,如遇恶劣天气不适宜放飞可另行(延期)通知。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1、第一关至第三关决赛和鸽王合计:总奖金30000元;
2、第一关决赛录取前三名:冠军500元、亚军300元、季军200元;
3、第二关决赛录取前三名: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4、第三关决赛录取前六名:冠军9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第四至第六名各1000元;
5、设鸽王奖4500元:在第一关至第三关决赛的有效期归巢鸽中产生,即三关决赛有效期内关关归巢、分速累加优胜者为鸽王(如没有产生鸽王,其奖金由第三关决赛上笼鸽均分);
6、第一、二关决赛录取的名次仅发奖金,第三关决赛冠、亚、季军和鸽王发奖杯和奖金,第四至第六名发奖牌和奖金;
7、如参赛鸽主缴纳的指定鸽参赛费用超过30000元,则超过部分的费用平均分摊、且累加到各获奖鸽奖金中。
六、录取名额未满奖金分配
1、设佰马制;
2、第一关至第三关决赛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3、第一关至第三关决赛有效期内录取名额未报满,剩余名额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七、其他事项
1、俱乐部收取管理费(参赛鸽主缴纳费用的10%);
2、俱乐部赛事工作费用:按租社会车辆(含路桥通行)和赛事(裁判补助、奖杯等)应支付的费用,在所售参赛足环费用(每枚30元)中提取(扣除3元原始足环费),如有多余部分的费用充进总奖金30000元内,不足部分的费用由赞助商(蒋福星先生)提供;
3、售满300枚参赛足环开赛,未售满300枚参赛足环不开赛,如大多数参赛鸽主提议,经信鸽竞赛委员会研究可安排普赛,俱乐部也可以退回参赛鸽主缴纳的参赛费和司放费(每枚27元)、不退原始足环费(每枚3元)了结,参赛鸽主可任选其一;
4、比赛计时采用电子扫描、鸽钟计时、持鸽报到三法并举的办法,参赛鸽主可任选其一(见郴鸽部[2009]13号文件);
5、信鸽竞赛委员会在五天内,对获奖鸽进行查棚验鸽,验鸽时如出现获奖鸽丢失、死亡、严重受伤、不能自由飞翔、无暗章、足环严重破损、字迹不清,其获奖鸽名额取消,则依次向上类推排名获奖鸽;裁判验鸽时参赛鸽主必须提供决赛竞翔报名单(复写件)、会员证(或参赛卡)、获奖鸽的足环证,否则,不予验鸽并取消该获奖鸽成绩,必要时查验鸽棚经纬度;
6、查棚验鸽结束后,信鸽竞赛委员会裁(结)算,向俱乐部董事会提交获奖鸽主名单和分速成绩表及赛事结算报告书,审核后由俱乐部签发获奖鸽主名单及分速成绩表公告,并在俱乐部网站上公布;俱乐部约定获奖鸽主时间到俱乐部办公室领取奖金,奖杯(牌)在年度总结会上发放;
7、本次赛事由武汉海星建筑咨询公司冠名并保底赞助总奖金30000元,感谢总经理蒋福星先生对赛事的友情支持及鼎力相助;
8、本规程所有条款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属俱乐部。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公章)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主题词:2011年 秋季“海星杯” 大奖赛 竞赛规程
抄 报:省信鸽协会、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主 送:第一届信鸽竟赛委员会。
郴州市新民赛鸽俱乐部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