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广、佛衡阳特比环联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1 11:08
一. 主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佛山市信鸽协会。
二. 比赛项目:400公里(湖南省衡阳地区)特比环联赛。
三. 发环日期:2012年8月15日。
四. 比赛日期: 2013年4月30日~5月4日集鸽(选择天气较好司放)。
五. 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各信鸽协会的会员,并缴纳本年的参赛费。
2.参赛鸽必须佩戴各协会发行的特比环足环和2012年全国统一环或本协会的足环(百位以内号码相符合),特比环不得故意钻大,字模要清晰,不得破裂或损坏,否则按失格论处。
3.比赛司放点在以广州市政府为中心至衡阳地区司放点距离为400公里(+15公里以内),如参赛鸽舍空距少于380公里,不得参赛,如空距超出不受此限制。
六.竞赛办法:(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的《信鸽竞赛规则》并附加下列规定)
1. 公训、比赛司放、报到、验鸽由双方协会互派裁判员监督进行。
2. 特比环发售日期:从2012年8月15日起至12月1日止,报名完毕公报参赛会员和特比足环号码范围及数量(不公报参赛鸽的号码),公报后不得过户。
3. 会员领取特比环后,协会有权随时派裁判员上棚检验特比环参赛鸽,会员不得拒绝。
4. 比赛期间协会可派裁判员上棚检查参赛鸽归巢情况,会员不得有议异。
5. 名次排列: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6. 司放时间:早上6时30分至7时30分,由司放员选择最好时机放出,司放时遇雨待停,10时前放出,如不能放出原地等明天,如两天都不能放出拉回近郊司放(司放点由双方协商),比赛顺延一周。
7. 特比环联赛归巢有效分速:400米/分,如归巢有效分速以内无鸽归巢,按该关参赛鸽数平分奖金,不发奖杯、奖品。
8. 有效分速期内归巢如不足录取名额,奖金按固分活值分配,如出现一羽参赛鸽归巢奖金可以独得。
9. 特比环联赛参赛鸽必须参加特比环赛前的公训,公训司放时遇雨待停,10时前放出,如不能放出拉回近郊司放(司放点由双方协商),4月18日至22日(选择较好天气)公训:云岩(220公里),公训填参赛表,盖章对足环号下笼,公训必须参加,否则按放弃比赛处理。
10. 特比环联赛参赛鸽足环不得开裂,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11. 比赛归巢鸽验鸽:按当地协会验鸽规则进行,获奖鸽归巢需及时由双方裁判员上棚验鸽,会员必须出示归巢鸽的环标证。
12. 公训集鸽报名可参加广佛特比环指定赛,每羽:500元(每户不限参赛羽数)。报名完毕公报足环号码、数量,名次排列:按广、佛特比环联赛成绩计算排名,有效分速:400米/分,如归巢有效分速以内无鸽归巢,按衡阳下笼指定参赛鸽数平分奖金,广、佛衡阳特比环指定赛录取方法:参赛鸽数满10羽奖励1名计算,最高奖励:10名。
13. 本次赛事可加赛精英、棚号、团体、指定赛,归巢有效分速:400米/分,奖励办法按各自协会规程执行。
七.参赛费用:特比环每只:115元(奖金:100元,比赛和公训云岩运费:15元),另按各协会加收足环费。
八.报到办法:按2013年各自协会比赛规程执行(双方相互承认)。
九.奖励办法:
1. 本次特比环联赛保底奖金八万元,由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佛山市信鸽协会双方共同垫资,如特比环联赛奖金超出,全部用作奖金分配,双方售环合计封顶:1500只。
2. 本次特比环联赛前十五名奖励获奖鸽照片奖牌,奖品由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赠送。
3. 奖金分配比例如下:(不足名额按固分活值分配)
一 二 三 四 五、六、七 八、九、十 十一~三十
14% 11% 8% 6% 4% 3% 2%
4. 售环如超过800只,超过满100只增加奖励5名,分配比例十一名以后平分。
5. 比赛奖金提8%用作裁判、测量、验棚、颁奖等活动费用。
十.本次特比环联赛裁判员如下:裁判长:谭关畅(广州),副裁判长:马穗麟(广州)、王太明(佛山),裁判员:余镜明(广州)、陆超侣(广州)、郭锦鸿(广州)、彭卫国(佛山)、何志雄(佛山)、李干文(佛山)。
十一.比赛仲裁委员会由以下五名裁判员组成:陈善钊、谭关畅、马穗麟、彭卫国、王太明对比赛产生的争议,作出最终的裁决。
十二.本次特比环联赛如有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双方协会相互协商解决。
十三.颁奖办法:由本次特比环联赛冠军所得方协会组织举行颁奖会。
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
佛山市信鸽协会
二. 比赛项目:400公里(湖南省衡阳地区)特比环联赛。
三. 发环日期:2012年8月15日。
四. 比赛日期: 2013年4月30日~5月4日集鸽(选择天气较好司放)。
五. 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各信鸽协会的会员,并缴纳本年的参赛费。
2.参赛鸽必须佩戴各协会发行的特比环足环和2012年全国统一环或本协会的足环(百位以内号码相符合),特比环不得故意钻大,字模要清晰,不得破裂或损坏,否则按失格论处。
3.比赛司放点在以广州市政府为中心至衡阳地区司放点距离为400公里(+15公里以内),如参赛鸽舍空距少于380公里,不得参赛,如空距超出不受此限制。
六.竞赛办法:(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的《信鸽竞赛规则》并附加下列规定)
1. 公训、比赛司放、报到、验鸽由双方协会互派裁判员监督进行。
2. 特比环发售日期:从2012年8月15日起至12月1日止,报名完毕公报参赛会员和特比足环号码范围及数量(不公报参赛鸽的号码),公报后不得过户。
3. 会员领取特比环后,协会有权随时派裁判员上棚检验特比环参赛鸽,会员不得拒绝。
4. 比赛期间协会可派裁判员上棚检查参赛鸽归巢情况,会员不得有议异。
5. 名次排列: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6. 司放时间:早上6时30分至7时30分,由司放员选择最好时机放出,司放时遇雨待停,10时前放出,如不能放出原地等明天,如两天都不能放出拉回近郊司放(司放点由双方协商),比赛顺延一周。
7. 特比环联赛归巢有效分速:400米/分,如归巢有效分速以内无鸽归巢,按该关参赛鸽数平分奖金,不发奖杯、奖品。
8. 有效分速期内归巢如不足录取名额,奖金按固分活值分配,如出现一羽参赛鸽归巢奖金可以独得。
9. 特比环联赛参赛鸽必须参加特比环赛前的公训,公训司放时遇雨待停,10时前放出,如不能放出拉回近郊司放(司放点由双方协商),4月18日至22日(选择较好天气)公训:云岩(220公里),公训填参赛表,盖章对足环号下笼,公训必须参加,否则按放弃比赛处理。
10. 特比环联赛参赛鸽足环不得开裂,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11. 比赛归巢鸽验鸽:按当地协会验鸽规则进行,获奖鸽归巢需及时由双方裁判员上棚验鸽,会员必须出示归巢鸽的环标证。
12. 公训集鸽报名可参加广佛特比环指定赛,每羽:500元(每户不限参赛羽数)。报名完毕公报足环号码、数量,名次排列:按广、佛特比环联赛成绩计算排名,有效分速:400米/分,如归巢有效分速以内无鸽归巢,按衡阳下笼指定参赛鸽数平分奖金,广、佛衡阳特比环指定赛录取方法:参赛鸽数满10羽奖励1名计算,最高奖励:10名。
13. 本次赛事可加赛精英、棚号、团体、指定赛,归巢有效分速:400米/分,奖励办法按各自协会规程执行。
七.参赛费用:特比环每只:115元(奖金:100元,比赛和公训云岩运费:15元),另按各协会加收足环费。
八.报到办法:按2013年各自协会比赛规程执行(双方相互承认)。
九.奖励办法:
1. 本次特比环联赛保底奖金八万元,由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佛山市信鸽协会双方共同垫资,如特比环联赛奖金超出,全部用作奖金分配,双方售环合计封顶:1500只。
2. 本次特比环联赛前十五名奖励获奖鸽照片奖牌,奖品由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赠送。
3. 奖金分配比例如下:(不足名额按固分活值分配)
一 二 三 四 五、六、七 八、九、十 十一~三十
14% 11% 8% 6% 4% 3% 2%
4. 售环如超过800只,超过满100只增加奖励5名,分配比例十一名以后平分。
5. 比赛奖金提8%用作裁判、测量、验棚、颁奖等活动费用。
十.本次特比环联赛裁判员如下:裁判长:谭关畅(广州),副裁判长:马穗麟(广州)、王太明(佛山),裁判员:余镜明(广州)、陆超侣(广州)、郭锦鸿(广州)、彭卫国(佛山)、何志雄(佛山)、李干文(佛山)。
十一.比赛仲裁委员会由以下五名裁判员组成:陈善钊、谭关畅、马穗麟、彭卫国、王太明对比赛产生的争议,作出最终的裁决。
十二.本次特比环联赛如有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双方协会相互协商解决。
十三.颁奖办法:由本次特比环联赛冠军所得方协会组织举行颁奖会。
广州市荔湾区信鸽协会
佛山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