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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廊坊市区幼鸽指定鸽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1 11:07

 

          2012年秋季廊坊市区幼鸽指定鸽赛规程
  

    为提高会员参赛的积极性和信鸽竞赛的趣味性,保证赛事的公 

平、公开、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指定鸽赛规程。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市区会员或鸽友均可参加各类指定鸽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本地协会承认的2012年统一足环。

二、比赛项目

市区秋季举办的200、300、400、500公里比赛。

三、参赛费

A组:20元/羽 B组:50元/羽 C组:100元/羽 D组:100元/三羽

四、录取及奖励办法

(1)A组 25羽内录取1名 冠军100%

26--40羽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41羽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2)B组 15羽内录取1名 冠军100%

16--25羽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26羽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3)C组 10羽内录取1名 冠军100%

11—20羽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21羽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4)D组 10组内录取1名 冠军100%

11—20组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21组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4)各类别指定鸽赛名次在规定报到期限内的有效成绩赛鸽中录

取。实行伯马制,如果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排名未满时,剩余奖金

由已排定指定名次鸽平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指定鸽归巢时,

参赛费退还鸽主。

(5)各类别指定鸽赛以参赛费的90%发放奖金,10%作为参赛手续

费。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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