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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幼鸽大奖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4 20:14
 2013年幼鸽赛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莆田市联众赛鸽俱乐部
二、竞赛规则:1、按售环会议精神,2013年幼鸽大奖赛实行北线双关制综合成绩计算名次,若分速相同取决赛分速高者。2、预赛司放浙江丽水,决赛司放浙江绍兴。
三、比赛时间:1、第一关训放福建福州 5月21日上午10时集鸽,隔天早7点整司放2、第二关训放福建宁德 5月29日上午10时集鸽,隔天早7点整司放3、第三关预赛浙江温州 6月 8日上午10时集鸽,隔天早7点整司放4、第四关决赛浙江台州 6月18日上午10时集鸽,隔天早7点整司放
四、售环计划:1、幼鸽赛大奖赛特比环计划售环2000枚,105元一枚。号码段为(0001-2000),截至2013年1月10日已售环1638枚。2、每枚足环提取5元做为各参赛单位费用开支。3.特比环采取实名制,一经售出,不充许过户。
五、名次录取与奖金分配:本赛事录取名次:录取100名冠军:1.5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8000元,第4名—第5名各6000元,第6名-第10名各5000元,第11名—第20名各3000元,第21名—第30各各2000元,第31名-第50名各1500元,第51名-第100名各1000元。2、设立站站加,预决赛指定:站站加福州关每羽50元,宁德关每羽100元,温州关每羽150元,台州关每羽200元。预决赛指定档为:100,200,300,500档。全部实行单羽伯马制
六、参赛办法及有关规则:1、本赛事执行2002年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所有购环者均视为承认本规程。                  2、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以同一部GPS测距到户、注册棚号,并于2013年1月30日前交清2013年会员费,否则不计成绩。3、本届幼鸽大奖赛特比环为莆田联众赛鸽俱乐部专制足环。参赛鸽凡足环损坏或足趾残缺、身上有暗记,即取消参赛资格。4、为防止AB棚作弊行为,鸽会将随时指派人员对参赛鸽棚进行抽查(就近放飞),若发现违反本规程行为,取消其全棚赛鸽参赛资格(不退足环费)。5、预、决赛站填写鸽会统一印制的竞翔单,现场集鸽时限已过(即破印),破印后不再集鸽。6、司放站集鸽派裁判员监督集鸽并随车监放;决赛站赛鸽足环以易碎纸密封,报到时破损成绩无效。7、本赛事有效竞翔期:司放起至第二日12:00止。8、本赛事实行伯马制,席卷全部奖金。9、参赛鸽在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额由决赛站入笼鸽均分。10、以上赛事决赛前三名均颁发精美奖杯壹樽,有效竞翔名次颁发国家统一奖状壹张。11、组委会指派裁判员对本赛事前十名获奖鸽进行查棚验鸽(必须出示足环证),其他获奖鸽实行抽查,如有异议组委会将依照2002年中鸽协《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组织仲裁委最后裁决。12、如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必须取消本赛事,组委会则退还购环金额的90%(在30日内凭足环证领取),剩余10%作为费用开支。13、获奖鸽拍卖归属办法:决赛结束后一周俱乐部对前5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的70%归鸽主,30%归俱乐部。14、本赛事报到方式:1、爱羽牌鸽钟2、持鸽15、鸽钟使用严格按照鸽钟说明书方法使用,违反均按持鸽报到计时(请参赛鸽友仔细阅读鸽钟使用说明书)。16、未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联众赛鸽俱乐部组委会。                   莆田市联众赛鸽俱乐部组委会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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