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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信鸽协会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3-20 01:32
  社体协会字(2013)72号

中国信鸽协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信鸽协会要在学习、领会《办法》精神的基础上,依据《办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本省(行业)实际,制定本省(行业)信鸽足环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于9月30日前报送中国信鸽协会。

  二、2014年全国统一足环(证)将采用高科技防伪技术,并使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中国信鸽协会2014年全国统一足环发行价为0.6元/枚。各省级信鸽协会须依据《办法》,制定本省(行业)各级协会足环发行价格,并于9月30日前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备案执行。

  三、中国信鸽协会将于增订期后公布当年省一级全国统一足环发行号段。省级以下(含)信鸽协会须依据《办法》公布相应级别的全国统一足环发行号段。

  四、中国信鸽协会将对各省贯彻落实《办法》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分期分批在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中国信鸽协会
  2013年8月1日

链接: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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