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第七届“南华安友谊杯”幼鸽大赛竞赛规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1 10:58 为了进一步推动南县、华容、安乡赛鸽运动的发展,不断增进鸽友之间的友谊,做大做强多年打造的品牌赛事,巩固共同搭建公平、公正、和谐公开的竞争平台,经三县鸽协负责人商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羽数:共852羽(预备鸽169羽)(其中:南县309羽,预备鸽76羽;华容270羽,预备鸽26羽;安乡273羽,预备鸽67羽)。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暂定10月26日集鸽,27日上午在河南叶县县城、叶县紫云镇(在南县安乡司放点北上20公里处)开笼(根据基本等距离竞赛的协商原则,分两地同时司放,天气变化或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比赛时间)。
三、录取名次:
1、团体赛:录取前10名
2、单项赛:录取前68名(预备鸽转参赛鸽增加的奖金另行增补名额)
四、奖励方案:
(一)奖杯(牌)安排:
1、团体赛:1-6名奖杯,7-10名奖牌
2、单项赛:1-6名奖杯,7-15名奖牌
(二)奖金分配:(总额42600元)
1、团体赛奖金:6500元
冠军1300元 亚军1000元 季军800元 4-6名各600元 7-10名各400元
2、单项赛奖金:34000元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6名各1200元 7-10名各700元 11-20名各500元 21-50名各300元 51-68名各200元
3、奖杯、奖牌、裁判费等2100元
(三)具体要求:
1、单项赛:
(1)赛事实行“伯马制”;
(2)赛事有效期内(比赛当日起两天)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按名次鸽均分;
(3)赛事在有效期内如果无参赛鸽归巢,则延长一天时间;延长一天后如果仍无参赛鸽归巢,奖金按上笼参赛鸽均分。
2、团体赛:(8羽参赛鸽为一团体,如此类推)
(1)在有效期内以归巢羽数多少确定排名先后;
(2)在有效期内归巢鸽相同的情况下,以各棚户第一羽归巢鸽成绩决定排名顺序。
五、本赛事实行裁判异地执裁,三县成绩按分速统一排名;前六名赛鸽由裁判查棚验鸽(距棚80-100米处放飞),核对座标无误后成绩才能生效。
六、未尽事宜遵循中鸽协2002年《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由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七、2013年第七届“南华安友谊杯”幼鸽大奖赛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肖劲龙、刘海斌、欧阳国伟
委员:韩飚、熊伟、雷进国、杨胜、蔡小林、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