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鸽杯”第四届(2014年夏季)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1 10:56
“金鸽杯”第四届(2014年夏季)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
为满足广大会员参赛热情,现应广大会员要求,经协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夏季大奖赛,现制定规程如下:
一、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竞赛规程的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本次大奖赛使用中鸽协发行的统一足环,足环号CHN2014-23-526001—CHN2014-23-527000,最终以具体发售登记情况为准。售环实行实名登记制,验鸽时以售环登记记录为准。每枚足环103元(含统环费3元)。
二、售环时间:2013年12月21日起在鸽协会员代表的监督下验环后统一正式发售,发售至2014年2月底或所备足环售完为止。售环时填写实名登记表,售完即封存备查。
三、售环地点:杨通举处
四、赛线、距离和时间:
赛 线:东线
资 格 赛:空距140KM级别,时间:2014年6月下旬
决赛地点:空距300KM级别,时间:2013年7月上旬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按飞行分速排定名次。
2、决赛录取前30名,冠军奖金占彩环销售总额除去奖杯奖状费用后(不含统环费)的16%,亚军占12%,季军占8%,4名占5%,5—10名各占4%,11—20名各占2%,21—30名各占1.5%。冠、亚、季军颁发奖杯一樽,4—10名颁发像框奖状,11—30名颁发奖状。
3、决赛有效报到期为信鸽放出后第二天20时止,有效报到期内未报满录取名额,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在信鸽放出后第二天20时无鸽归巢,比赛中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六、报到地点:县信鸽协会办公室。
七、报到办法:按县信鸽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归巢鸽的处理: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视为放弃获奖权利。起拍价1—3名500元,4—10名300元,11—30名200元,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鸽协,流拍鸽按起拍价由鸽主交20%后领回。
金沙县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20日
竞 赛 规 程
为满足广大会员参赛热情,现应广大会员要求,经协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夏季大奖赛,现制定规程如下:
一、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竞赛规程的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本次大奖赛使用中鸽协发行的统一足环,足环号CHN2014-23-526001—CHN2014-23-527000,最终以具体发售登记情况为准。售环实行实名登记制,验鸽时以售环登记记录为准。每枚足环103元(含统环费3元)。
二、售环时间:2013年12月21日起在鸽协会员代表的监督下验环后统一正式发售,发售至2014年2月底或所备足环售完为止。售环时填写实名登记表,售完即封存备查。
三、售环地点:杨通举处
四、赛线、距离和时间:
赛 线:东线
资 格 赛:空距140KM级别,时间:2014年6月下旬
决赛地点:空距300KM级别,时间:2013年7月上旬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按飞行分速排定名次。
2、决赛录取前30名,冠军奖金占彩环销售总额除去奖杯奖状费用后(不含统环费)的16%,亚军占12%,季军占8%,4名占5%,5—10名各占4%,11—20名各占2%,21—30名各占1.5%。冠、亚、季军颁发奖杯一樽,4—10名颁发像框奖状,11—30名颁发奖状。
3、决赛有效报到期为信鸽放出后第二天20时止,有效报到期内未报满录取名额,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在信鸽放出后第二天20时无鸽归巢,比赛中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六、报到地点:县信鸽协会办公室。
七、报到办法:按县信鸽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归巢鸽的处理: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视为放弃获奖权利。起拍价1—3名500元,4—10名300元,11—30名200元,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鸽协,流拍鸽按起拍价由鸽主交20%后领回。
金沙县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