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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鸽杯”第五届(2014年秋季)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1 10:56
“金鸽杯”第五届(2014年秋季)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
应广大会员要求,经协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举办“金鸽杯”第五届(2014年秋季)大奖赛,欢迎广大会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一、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竞赛规程的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本次大奖赛使用中鸽协发行的统一足环,足环号CHN2014-23-565001起至566000(具体以发售登记记录为准)。售环实行实名登记制,验鸽时以售环登记簿记录本鸽棚名下足环有效。每枚足环53元(大奖赛参赛费50元、统环费3元)。
二、售环时间:2013年12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底止。
三、售环地点:杨通举处。
四、赛线、距离和时间:
1、赛 线:东线
2、资 格 赛:空距140KM级别,时间:2014年9月下旬。
3、决赛地点:空距300KM级别,时间:2014年10月上旬。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决赛单鸽录取前30名,按飞行分速排定名次。冠军奖金占彩环销售总额除去奖杯奖状等费用后(不含统环费)的15%、亚军占10%、季军占8%、4—10名各占4%、11—20名各占2%、21—30名各占1%。决赛冠、亚、季军各颁发奖杯一樽,4—10名颁发像框奖状,11-30名颁发奖状。
2、团体奖前三名,以同一鸽棚所购足环每20枚联号为一组,决赛有效报到期内归巢羽数多者胜,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分速排定名次,团体冠军奖金占4%、亚军占3%、季军占2%,团体冠、亚、季军各颁发奖杯一樽。
3、决赛有效报到期为信鸽放出第二天20时止,有效报到期内未报满录取名额,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有效报到期无鸽归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单鸽、团体奖金分别计算。
六、报到地点:县信鸽协会办公室。
七、报到办法:按县信鸽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归巢鸽的处理: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视为放弃获奖权利。起拍价1—3名500元,4—10名300元,11—30名200元,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鸽协会,流拍鸽按起拍价由鸽主交20%后领回。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金沙县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沙县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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