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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信鸽协会二0一四年竞翔规程及赛事安排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1 10:55

一、总则:
1、凡是二0一四年三月十日前己缴纳本年度会费的注册会员(新会员例外)和套有本协会发售的全国统一足环及特比环的健康鸽,均可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竞翔活动。
2、会员有权监督鸽会和参加鸽会组织的各项竞翔活动的权力,同时也有遵守鸽会各项规章制度和完成鸽会及上级部门要求的非赛事、司放彩鸽等义务。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本年度的竞赛成绩。对无理取闹者,鸽会有权予以除名。
3、鸽会决不允许会员私自接洽组织司放彩鸽业务,凡参与私自放彩鸽的会员,经查实将取消本年度的竞翔成绩,并禁赛一年。
4、本规程、计划未作规定说明的,所有赛事均以中鸽协颁布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条例执行。
二、规则:
1、为了加快集鸽的速度,参赛鸽主一律在家将参赛鸽的竞翔报名单填写好(报名单可到鸽会购买)单据填写字迹必须清楚,不得涂改、漏填、错填,否则视为无效,同时取消本次竞翔成绩。
2、参赛鸽所套足环字迹不清或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参赛。
3、训、赛正常情况下以竞翔、训赛表为准,如有变动鸽会在集鸽的前一天通知每位会员,但每次集鸽封笼时间任何人不得延误。
三、竞赛项目
上半年:
l、300KM南线郴耒联赛。
2、300KM南线特比环、普赛
下半年:
l、300KM普赛、幼鸽赛、省赛。
2、郴耒联赛(空距、司放地点待定)。
3、500kM。幼鸽赛、普赛、省赛、湘南区赛。
4、1000KM普赛、湘南区赛。
四:归巢期限:
1、300KM、从司放时间起当天有效。
2、400KM、从司放时间起当天有效。
3、500KM、从司放时间起二天内有效。
4、1000kM、从司放时间起五天内有效。
5、其它赛事以赛事规程为准。
五、名次录取、奖励办法及训赛事项:
1、普赛、300kM取前三名、400KM、500kM、700KM各取前五名,前三名发奖杯及奖金,四至五名发奖牌。
300kM:冠军150元 亚军100元 季军80元
400KM:冠军180元 亚军150元 季军100元
500KM:冠军280元 亚军200元 季军150元
700KM:冠军350元. 亚军280元 季军200元
2、省赛、湘西南区赛所取名次由省鸽会和赛区发奖。
3、幼鸽赛: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四至廿名各发奖牌一块。
4、郴耒联赛,具体事项请见郴耒联赛协议。
六、报到办法:
l、统一采用中鸽协认可的扫描仪、鸽钟报到(鸽钟报到如鸽钟不能自动输入均按持鸽报到计算分速),无鸽钟的会员采用持鸽报到,今
后所有大赛准备统_采用电子扫描仪报到,待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城区内会员鸽钟计时到达鸽会,有效时间为60分钟,城区外会员鸽钟计时到达鸽会,有效时间为150分钟,超过时间按持鸽报到,无论城区内外赛鸽归巢后打入鸽钟计时,必须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值班裁判,否则按持鸽报到论处。电子扫描仪报到,赛鸽报到后,值班裁判将随时查验归巢赛鸽。
2、赛鸽不干胶脱落按持鸽报到计算成绩。
七、验鸽、成绩核定:
1、各赛程优胜鸽鸽主必须妥善管理以便鸽会查棚验鸽,城区内三天以内验鸽,城区外五天以内验鸽。会员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应主动与鸽会联糸,确定时间以便验鸽。
2、凡是在验鸽查棚时发现参赛鸽暗章、足环卡、丢失和羽毛严重损坏、丧失飞翔能力及死亡的一律取消比赛成绩。
3、所有比赛成绩,必须当值裁判员两人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无效。
八、其他事项:
1、大赛(幼鸽赛、特比环赛)全部实行“伯马”制,在有效期内如无一赛鸽归巢,奖金按所取名次奖金总和鸽会留20%,再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名次未录完剩余奖金鸽会留20%,再由优胜鸽均分。
2、司放、值班补助按二0一三年规定执行。
3、会员更换手机、电话号码后,必须及时到鸽会登记,未登记者造成延误鸽子训放及其他事项通知不到,由本人自负。
4、本年度设最佳鸽舍奖,300、500KM二站均在规定期限归巢,谁得的奖最多、分速最高为最佳鸽舍,注:如分速、得奖都一样以500KM分速高为准。鸽会奖给该鸽舍奖牌一块。
5、本年度秋节大赛(300、500KM)同时举行2014年郴城鸽王及二关赛;凡购买秋季大赛足环的会员均可参加本次大赛。在有效期内综合成绩二关分速累加优胜者为鸽王。鸽王奖金1000元。录取名次一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起拍价2000元),所拍所得70%归鸽主,30%归鸽会,如流拍,由鸽会按保底价拍回。如鸽主不同意拍卖,取消比赛成绩及奖金,并由第二名升为鸽王。
6、以上规程、计划,解释权归郴州市信鸽协会

郴州市信鸽协会
二0一四年元月二日

报:市体育局群体科、民政局民间组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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