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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举办第六届“名城”杯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4-11 10:53
关于2015年春季举办第六届“名城”杯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4]03号
为了答谢新老会员的一贯支持与厚爱,我会特推出2015年春季第六届“名城”杯特比环大奖赛,计划安排如下:
一、决赛空距: 350-380公里。
二、决赛地点:东线,详见2015年春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5年5-6月。
四、售环办法:本次“名城”杯大奖赛售环1500枚,售价100元/3枚,单售35元/枚,参赛者须为本会会员,奖环不得转让,售完为止。
注:“名城”杯奖环号段为:CHN23-2014-447001至448500。每枚奖环配一枚紫色副环。副环与统环必须环套环,不能分别戴在参赛鸽的两只脚上,只能戴在一只脚上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五、售环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至2014年11月30日止。
六、奖励办法如下(取70名):
冠军:7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3500元,奖杯一座;
季军:2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15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1000元,奖牌各一块; 11-20名:各700元,奖牌各一块;
21-30名:各500元; 31-40名:各400元;
41-70名:各300元。
七、本次 “名城”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未报满名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两日内(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
八、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公安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赛鸽正副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主办方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第十四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九、荣获“名城”杯大奖赛排名前20名的赛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鸽如果流拍则由鸽主按该鸽起拍价的20%的费用缴费后取回。拍卖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第四届“金龙休闲山庄”杯前20名获奖鸽同时举行。
十、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名城”杯大奖赛(须交纳2015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5年会费)。
十一、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二、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次大奖赛将聘请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并随车监放,欢迎广大会员全程监督。
十三、具体司放时间、竞翔办法和报到方式等请详见2015年本会春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申诉事项: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郑重承诺:本次比赛无论售环多少赛事将照常举行,奖金如数发放!


二0一四年三月三十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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