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环与参赛须知
1. 凡缴纳2013年黄冈市鸽会会费并认可本规程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 专环一经售出,无论什么缘故导致破损,不得调换,由当事鸽主承担损失。
3.每户会员交参赛费300元后,即可购买市鸽会A组幼鸽赛足环,每套环3.00元,购环数量不限,此专环可在会员间相互转让。
4.每户会员交清A组参赛费(300元)后即可购买市鸽会B组赛专环,购环数量不限,此组环实行会员实名制,不得相互转让;B组幼鸽环每组400元(单购80元/枚),一次性购买一组(5枚)环赠送2枚,单购不足5枚环则不赠送,赠送环同样可参加B组赛事。B组赛事号段为统一环2013-17-308001—308400/专环湖北黄冈2013秋001—400,此专环与统一环后三位数必须相一致,否则为无效环不能参赛。组环统一环2013-17-308001—308007/专环湖北黄冈2013秋001—007为第一组,统一环2013-17-308008—308014/专环湖北黄冈2013秋008—014为第二组,以此类推共计50组;统一环2013-17-308351—3080400/专环湖北黄冈2013秋351—400为该组单卖环(80元/枚)。
5. 集鸽时,若专环显现破损或残缺情况的赛鸽比赛成绩无效。
6. 集鸽时,必须认真填写竞翔报名单(同时填写专环号),凡漏填、错填或涂改的,该参赛鸽成绩无效。
7. 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8. 遇恶劣气候时集鸽时间顺延。若受禽流感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干扰时,延期或择日举行。
9. 鸽舍搬迁后,鸽主须在比赛集鸽日的前七天书面报请市鸽会,以便安排对新舍的测距。凡鸽舍迁址又未经市鸽会重新测距而参赛,其比赛成绩无效。
10. 严格按照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市鸽会2013年《竞赛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竞赛全过程。 二、赛事项目及奖励方法:
1、2013年秋季幼鸽赛事说明 : (1)A组、B组赛事实施单关决赛制,于2013年11月10日左右司放北线500km±5%,有效归巢报到时间为壹天【以司放时间始至当日20:00时止】。 (2)A组决赛时每户会员可参赛10羽专环鸽,如不足10羽则视其为自动放弃不足羽数的参赛资格,超过10羽需参赛则按30元/羽交参赛费后即可参赛。 (3)专环团体赛:每份竞赛单不超过10羽为一个团体,在有效归巢时间内归巢鸽羽数多者(须2羽或2羽以上)名次列前;若归巢鸽羽数相同,则以累积分速高者名次列前;累计分速相同,以最高分速的一羽作比较,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2、名次录取及奖金【具体分配情况于5月31日公布】初步分配为:
A组赛事名次录取前40名,奖金初步分配比例为:第一名24%、第二名12%、第三名6%、第4-6名各4%、第7-10名各2.5%、第11-20名各1.5%,第21-40名各0.8%、鸽会5%的组织费用。【增补的参赛费按原设奖比例分配给所有名次】 专环团体赛名次取前3名。第1名500元,第2名300元,第3名200元。此项奖金由鸽会和A组专环赛事各承担50%。
B组赛事名次录取前30名,奖金初步分配比例为:第一名24%,第二名12%,第三名6%,第4-6各4%,第7-10名各3%,第11-20名各1.9%,第21-30名各1%,鸽会5%的组织费用。
3、奖励方法:A组、B组专环赛有效归巢报到期内,未报满的名次鸽奖金由已排名的名次鸽平分。如有效报到期内无赛鸽归巢,各组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平分,团体赛奖金归鸽会所有。 三、其他事项:
1、售环时间:2012年12月23日— 2013年5月31日。
2、联系电话:陈勇13907259907,王小路13367131162,向城13995948032。
3、凡涉及税收事项,均由获奖者自理。
4、未尽事宜均按本部2013年竞赛规程执行。
5、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黄冈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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