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南昌振兴赛鸽中心成立了。
来源:归巢 发布时间:2014-03-20 01:16
南昌振兴赛鸽中心 首届青岚湖畔幼鸽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昌振兴赛鸽中心 二、监赛单位:江西省信鸽协会 三、比赛项目: 预赛、决赛、团体赛、参赛单位团体.单鸽插组赛(自愿参加)。 四、参赛足环: 1、省信鸽协会所发放的2014年14足环(拒收其他足环). 2、本着公平、自愿参加的原则。限收2000羽。 五、参赛资格、 1、凡江西省境内的会员和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戴江西省信鸽协会发放的2014年14足环,鸽龄在25—40天的健康幼鸽,疫苗由鸽棚统一接种。 六、交鸽时间、地点及收费: 1、交鸽时间为2014.3.1—2014.6.31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2、收鸽地点设南昌市信鸽协会办公地(南昌市千花伴),周二、四、六日上午办公时间或直接交鸽棚。 3、交鸽时,每羽交纳饲养、训放费100元和200元参赛费共300元. 七、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所有奖金由监赛单位保管并直接发放) 1、预赛300公里,奖前三名:冠军奖10000元、亚军奖6000元、季军奖3000元; 2、500公里决赛,奖前150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其它名次均颁发奖状;冠军:6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15000元、 4—10名各奖5000元、11—20名各奖3000元、21—50名各奖1500 元、51—150名各奖800元。 3、团体奖前三名: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 元。每10羽为一组,预赛前分组,超过部分按A.B.C….类推。成 绩认定方法,按决赛二羽以上入赏多者列前,同羽数按平均分速 高者列前。 4、参赛协会团体奖:冠军:2000元、亚军:1200元、季军:600 元。以每一参赛单位送鸽达到100羽以上为一团体,决赛的平均分 速高低计算成绩。 5、单鸽插组赛,详见附件1。 6、前十名上《江西信鸽》,其费用由中心承担。 八、训放、比赛及其它: 1、训放时间:2014年9月开始,3—20公里周边试训放到200公里训放不少于10次, 200公里之后进入比赛。 2、2014年7月10日清棚,丢失鸽来年补交,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比赛由省信鸽协会执裁。决赛采用一次性防揭密封环,归巢鸽防揭密封环完好无损,其成绩有效,破损缺失取消该鸽成绩。 4、(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管理规则》。(2)司放当天无鸽归巢,取消本次比赛,奖金(含比赛规程中设置的所有赛项奖金)由上笼信鸽均分。 司放当天归巢鸽达到或超过规程录取名额二分之一时,次日继续录取,至日落报到期限仍达不到录取名额时,余下的奖金由归巢鸽均分。 (3)比赛各项奖金均含税。有关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4)交参赛鸽者,即视本规程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规程。 (5)参赛鸽自入棚后发生病亡、游棚、丢失及时通知鸽友,本公棚不负责赔偿。鸽主可根据公棚信息自愿补交。 (6)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总数不变,规程不变。 5、决赛定于十月下旬,如遇恶劣天气适时顺延。 6、预赛300、决赛500公里。(鸽友请注意:预、决赛公里不会下浮)。 7、如遇不可抗拒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比赛,承办方不承担任何经济、 法律责任。 九、赛后处理: 1、比赛结束后,选择时间进行拍卖。拍卖以获奖名次为限,具体时间将以网上公布和委托各协会通知为准。 2、拍卖所得的60%归参赛鸽鸽主所有,10%作拍卖费用,30%归鸽棚。 3、没有参加拍卖的迟归鸽,拍卖前三日内由承办方议定价格,鸽主有优先权领回,拍卖后三天没有领回的,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承办方有权自行处理。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南昌振兴赛鸽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一日 附件1: 首届青岚湖畔幼鸽大奖赛 单鸽赛前插组竞赛规程 一、参赛须知: 1、凡认可本规程,均可参赛。 2、单鸽赛前插组,本着自愿的原则。 3、参赛者必须认真把握每一次插组时间以及申报准确足环号码如错过插组时间和足环号码不准确而造成后果及损失,由参赛者自行负责。本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赛规则: 1、单鸽赛前插组共分二次进行。分二次缴费,未按规定插组缴费的,作失格处理。 2、单鸽赛前插组赛成绩以决赛成绩为准。 三、缴费时间及标准: 1、第一次插组交费时间:200公里训放公告后五天内交纳参赛费。 2、第二次插组交费时间: (1)300公里比赛公告后,四天内交纳第二次插组参赛费,未交者失格,参赛费不退。 (2)注意:原第一次插组的鸽主,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四天)未及时交纳参赛费的,自公告即日起作为自动放弃资格,第三方可以承接交纳参赛费,时间为二天。参赛资格由第三方继承,与鸽主无关系,奖金直接发给第三方。 3、插组参赛费标准: (1)第一次参赛费300元; (2)第二次参赛费1000元; (3)指定鸽赛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4)考虑到第一次插如果达到500羽,冠军奖金将达到或超过15万元,所以,收取的参赛费除提取10%作为活动费用外,全部交由监赛单位封存,奖金由监赛单位发放。 四、奖金分配: 冠军奖40%、亚军奖20%、季军奖10%、4—10名各奖4%。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南昌振兴赛鸽中心。 二0一四年二月一日 |